韩楚风伸出宽大的手掌,摸了摸丁晓丹的头,慈爱地说道:
“大姐夫不骗你!交给大姐夫,大姐夫一定帮你实现愿望!”
上一世,丁晓丹高考落榜后参了军,成了一名随军记者。
后来,在一次抗洪采访中,丁晓丹被洪水卷走,失去了年轻的生命。
当年,远在港城的韩楚风忽闻噩耗,哭成了泪人,几度昏厥入院。
对于韩楚风来说,丁晓丹意义非凡。
因为她的身上流淌着太多丁晓白的影子了。
丁晓丹的死,就等于是让丁晓白又惨死了一次。
而且,姐妹俩都是以同样的方式结束了年轻的生命。
这一世,他要改变丁晓丹的命运。
如果她不去参军……
如果她不成为记者……
那么,悲剧就不会上演!
……
一家人温馨地吃了晚餐。
丁晓白看着锅里还有没盛完的猪肉炖粉条,突然想到了邻居王婶。
王婶平时没少帮忙照看女儿,她对王婶一直都很感激。
不如把这些没动头的菜送给王婶家算了。
让他们一家也开开荤。
猪肉炖粉条对于当时的农村人来说,绝对是人间美味。
当时的农村,一年到头闻不到肉味。
就只有过年时,生产队才会把猪圈里猪赶出来杀了。
然后,每家就会分到一条薄薄的肉片。
那时的人们,无论大人还是小孩,最盼望的就是过年。
说起她家今天吃的这点猪肉,还是昨天丁晓白让三弟丁福生从丁家顺出来的呢。
她是为了给韩楚风改善伙食。
她知道,韩楚风在拘留所里肯定吃不好、吃不饱。
当然,她是打着女儿笑笑的幌子,才让丁福生把肉偷带出来的。
要不然,丁福生宁肯喂狗,也不会把肉给韩楚风吃。
丁晓白将剩下的猪肉炖粉条盛了满满一碗。
看到丁晓丹还在那儿发着呆,于是就把碗端给了她,说:
“晓丹,把这碗菜给王婶家送去,让她们家也开开荤吧。”
“啊?哦——好的,大姐。”
丁晓丹这才收回遐思,端起碗就要往外走。
“等等。拿上手电筒。天黑,别绊倒!”
韩楚风顺手摸过桌上的手电筒,向丁晓丹递过去。
“谢谢大姐夫。”
丁晓丹莞尔一笑,照着亮出了家门。
一笑泯恩仇。
他们的隔阂瞬间就消失了。
……
十分钟后。
“姐,姐夫——流氓——”
丁晓丹神色慌张,喘着粗气,跑进家门。
“出什么事了?”丁晓白紧张道。
“外面——有流氓——追我,是——是王二狗。他想欺负我!”
丁晓丹吓得哇哇直哭。
“又是这个王八蛋!我一刀劈死他!”
韩楚风的怒火再次被点燃。
此刻的情形和上一世完全一样。
丁晓丹给王婶送饭回来的路上,正好撞见喝醉归来的王二狗。
那年代没有路灯,黑灯瞎火,再加上这王二狗喝了酒,眼神不好,错把小妹丁晓丹当成了丁晓白。
王二狗色心大起。
幸亏丁晓丹有手电筒。
她用手电筒的光柱晃了一下王二狗的眼睛,王二狗的眼睛一时被闪黑了,丁晓丹趁机逃回家来。
当年,韩楚风摸出菜刀,狂追了二里多路,王二狗吓得狗命都快没了。
最后关头,丁晓白拼死挡刀,这才制止了悲剧的发生。
如果不是这样,韩楚风当年一定把王二狗劈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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