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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刘据:霍去病你是最得力的

过了半个时辰 霍去病入宫, “据哥儿!” 霍去病很少唤刘据陛下,也很少唤卫青将军, 他有亲近的关系,就恨不得让天下人都听到,当朝陛下就是他的据哥儿! 霍去病坐到方才霍光坐过的席上, “表哥,此战辛苦了。” “嗨!有什么辛苦的!能为据哥儿做事,我太愿意了!” “唉” 刘据垂下眉毛,叹了口气。 见据哥儿有心事,霍去病急道, “据哥儿,您怎么了?” “我就是想着,自继位以来,杀孽太重你替我做了太多不好的事。” “据哥儿,您千万别这么说!” 霍去病急得将屁股从腿上抬起,前倾身子,继续道, “将军的天职就是打仗,末将的天职就是为您打仗! 诸侯王也好,西域也罢,他们敢招惹您,末将一定要打垮他们! 旁的事末将就不知道了!您不必因此事烦忧,末将是打心底愿意为您这么做!” 刘据伸手,盖住霍去病的手,轻轻拍了拍, 真诚道, “表哥,你是我最大的臂助,我能走到今天,全仰赖表哥。” 霍去病猛地僵住,好像被人施了定身法一样, 本如平湖的心中,忽然巨浪滔天, 据哥儿说我是最大的臂助?! 不是大舅,也不是小光,是我! 是我啊!是霍去病! 有据哥儿的这句话,霍去病觉得这辈子都值了! 什么传奇战功加在一起,都没有刘据的这一句话,更让霍去病心满意足, 再一想到霍光平时牛气的样子,霍去病就心中大爽, 臭弟弟,你哥永远是你哥! “据哥儿” 刘据又拍了拍霍去病的手, 什么话都不用说了! 把帝国最强大的两个杀器哄好后,刘据吃了个午膳,吃饭时也不得歇,将科馆呈上的账目扫过一遍后, 又让卫不疑帮着跑腿,要科馆协调南方,补给他们政策,以换取增量的丝绸, 历史证明过,南方可以发展到北方的富裕程度,甚至要更富,根源在于人口, 像春秋时的赐地,不光是要赐出去地,还要配套这片土地的劳动力,不然也是有地但却没人种, 人口数量为重中之重, 刘据丝毫不需要有人口过剩的担忧,开拓出了这么一大片疆土,生就完事了! 东晋政权南渡,为南方带去了大量的人口和先进的耕种技术, 海运的推行,会让未来的南方越来越富, 因为他们可以原地缫丝制绸,再原地分销到港口,节省了大量运输用的人力物力, 刘据的先见之明,就在于此, 他知道未来南方的经济发展,一定会呈爆炸式的, 只不过 若经济重心开始难移,长安就不适合为都城了,相比而言,四面开阔,水陆发达的洛阳要更适合。 挣多少钱不是皇帝最关心的,皇帝应该思考,如何让南北方平衡维稳, 坐到这个位置上,刘据愈发明白了一些事,本以为父皇不懂经济,但其实,父皇也是对的,他根本不需要懂经济, 因为,在古代,可以说就不存在过经济问题。 任何与钱搭边的事,都是政治问题! 刘据开海运一事,历朝历代也有人做,但无论是开海还是禁海,都是出于政治考量,挣钱与否统治者不关心,或者说,关心的优先级程度不高。 皇帝的最大任务,还是那两个字, 维稳。 除此之外,都是小事,而若有任何事与这两个字冲突,那都要靠边站。 幸好,出征西域狠狠消耗了一波积粮,让粮价又涨了起来,再加上朝廷免税的新政策扶持,农民对种地的热情重新回涨, 这样就不至于让百姓一股脑挤到海运上,要的是分工明确,各种事都有人去做, 刘据托腮沉思,玉狗儿不声不响,把用过的瓮甑撤走, “把苏武唤来。” “是,陛下。” 没过一会儿,苏武走进宫内。 “微臣参见陛下。” 刘据见苏武低头耷拉脑袋,就知道霍光说得话让苏武想了一晚上没睡,真的扎他心了, 霍光就是东宫智囊们的老大,说一不二,相比于霍光的智谋,刘据还发现了他另一个优点,霍光有非凡的统战能力, 将各式各样的人,都能拢在一起, 这个能力,很是可怕。 正是因为对霍光服气,苏武才这么往心里去, 但刘据的看法就是, 没必要把心里想的东西追得太深,有时候只是一念之间,甚至连做出决定的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 反复试探人心,就像在矿井下深挖,只会越挖越黑, 刘据被便宜老爹点出后,他开始意识到,自己在不知觉中被权力污染, 毕竟是凡胎肉身,被人称颂会开心,被人诋毁会愤怒,这些都是人之常情, 更何况,刘据还是社稷主, 整个天下万万生灵的命运,都在你的一念之间, 如此非凡伟大的权力,怎么不会让人着迷呢? 她如黑雾一般,不仅仅是在侵蚀着刘据,也在侵蚀刘据身边最近的人, 玉狗儿。 身为刘据身边的近臣,不说远的,就说他为碧玉炉内添炭的权力, 每次都添十几块木炭, 无味无色的瑞炭,价钱要比第二类的玄炭,贵上十几倍, 那如果说,十块瑞炭里,掺着一两块玄炭呢? 是不是很难察觉到。 其中的差价,就被玉狗儿赚了。 宫中这样的事数不胜数,添炭能截一下,御膳房吃剩的菜,也有操作空间, 只是没想到,刘据闻别的木炭咳嗽,吓得玉狗儿立马把心思收了,又全换成了瑞炭。 毕竟像玉狗儿这么贴己的近臣不好找,而且,玉狗儿还算好的,谁能保证,下一个不会被侵蚀的更快? 所以,刘据也只是敲打他两句,还是留着他了。果然,这几个月玉狗儿彻底消停了。 玉狗儿是好的,小黄门玉狗儿或许是好的,中贵人玉狗儿呢? 刘据说不清楚。 甚至说, 玉狗儿,小黄门玉狗儿,中贵人玉狗儿, 都不像是一个人了。 有时候,刘据总能想起记忆里的那部叫指环王的电影, 自己就像是护着戒指的霍比特人,其他任何人只要触碰到这个戒指,就会被欲望瞬间吞噬, 至于自己能撑多久刘据也不知道。 自己与霍比特人的差别,就是他们可以销毁这个戒指,而自己不能, 非但不能销毁,还要传给下一个人,也就是说,刘据的路永远没有尽头, 孤家寡人就是如此,只能在手心里攥紧“戒指”, 在把戒指交出以前,不能和任何人分享! 因为, 光是戒指从指缝中散出的黑气,就足以让人疯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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