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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会见有多难

周律师的全名叫周保国,在明剑所已经工作十余年了。周保国在东阳市也算是一名有资历的律师了。对于田诗,周律师平时来往并不多。律师工作就是这样,彼此独立性是非常强的。田诗是后期加入明剑所的,办案风格比较强势,这与周保国是完全不同的。 周保国的风格是稳健,在法律观点上偏于保守。其实关于这个案子,郑月早就找过周保国。周保国衡量过利弊,最后还是以案件太多没有时间推掉了。周保国的案件是不少,可也还没有到办不过来的程度。推掉这个案子,还是因为案件本身的原因。 “这个案子我还不了解情况。不过这种案件一定是难办的。如果不是特别的关系,我也不会接的。现在既然接了,就一定要试一试。”田诗说道。 周律师不再说话了,他已经没有什么要说的了,田诗对于自己的处境是十分清楚的。 在办理完委托手续后,田诗立刻带着郑平去办案机关东阳市公安局刑警队。按照当年刑事诉讼法规定,侦查期间会见犯罪嫌疑人,由公安机关在48小时之内安排,公安机关可以派员在场。 田诗要想见到郑方,是必须由公安机关安排的,否则是见不到的。东阳市公安局刑警队并不在局内办公,而是拥有专门的独立办公场所。田诗与郑平两个人打车不到二十分钟,就到了刑警队。 “你们找谁。”门口的警官问道。 “我是律师,想找一下赵伟警官。”田诗拿出了自己律师证。赵伟是在郑方拘留通知书下署名的办案警官。 “三楼右转。” “你这么多歪理,是从哪里学到的。” “跟领导接待信访时学到的。” “……”田诗彻底无语了。 “48小时,公安会安排我们会见吗。” “肯定不会。”田诗肯定地说道。 “为什么?不是有法律规定吗?” “法律规定是法律规定,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如果是普通案件,办案机关是没有必要耍一些小花招的。你五叔的案件不一样。这可是实打实的大案呀。你看看专案组一个办公室就有这么多人。” “人是不少的。”想想,郑平也有些吃惊。 “可是时限是48小时,他们会有什么办法呀。”郑平还是有些不理解。 “办法有很多,比如办案人没有时间,比如管手续的人出差了等等。遇到这种情况,你又能怎么样。” “那我们只能是等?” “只能是等。当然,会见的安排,我们可以等。辩护的准备工作,我们是不能等的。我们现在要去下一地点。” “什么地点?” “郑家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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