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仲的变化也很简单,把脸弄皱弄黑黄了点,头发挽了起来,盘在脑后,身上的衣裳裤子都不用变了,因为她扮的就是一个农妇。 杜仲本来没有什么东西,这两天叫胡小空给采买的药包和原来的两张银票和一个火折子,用老法子装在了衣衫里,但她又想想,还是拿了块破布做了个包袱,里面包了早上做的几张饼,挽在了胳膊上。 出院门的时候那只鸡饿了,“咯咯”地踱到了他们的脚边。杜仲看了看,突然揉身而上抓住了它,倒提在了手上。 老实巴交的农妇,提了一只鸡回娘家,当然更有说服力了。 胡小空看了就连连点头,称赞她的聪明,末了加了一句,“你也真是小气,连一只鸡都不给这院子的主人留下。” 杜仲惊了,睁大了眼睛去看他,“这院子不是你的?” 胡小空皱皱他那涂黑了不少的眉,“当然不是本帅的。我在这湖州城里买院子做什么,我又不是这里的人……” 杜仲心里一凉,小心地问道:“那,这院子的主人?”难不成被他灭口了,要不怎么他们住了这么多天,一点影子都没看到?但随即一想又否定了这个想法,因为这个胡小空看起来实在不像心狠手辣,江湖上也从来没有传闻他杀过人,都说他不是那杀人越货的料。 “走亲戚去了啊!走了快一个多月了,你没发现家里只剩下一点点的米,衣裳什么的也大多拿走了吗……” 杜仲松了口气,随口问了句,“那你知道他们什么时候回来吗?” “好像就是这两天吧!——哎呀,我们还是快走吧,回头碰到人家回来可就不好解释了!”说着他就转头大步往外走去,“我们南城门外的大槐树底下见!” 杜仲四周看了看,也生怕跳出一户人家来说这是他们的家,于是也赶忙往外走,走之前还是帮人家把大门给拉得严严实实。 到了外面杜仲才知道这小院子藏得有多深,她足足绕了小半个时辰才绕到主道上,然后又走了小半个时辰,终于到了北城门处。 四排兵士,每边两排,对着进出的行人虎视眈眈。这还不算,还有两位老婆子,要是看到有妇人的脸上蜡黄,还伸手去搓——杜仲就看到一位小媳妇被搓哭了! 杜仲抿抿唇,心想这孙家也是聪明的,只是没想到他们这么不依不饶,还真是要置她于死地才罢休啊! 不过她不怕,刚刚在抹药之前,她还在脸上、脖颈和手上抹了一层锅底灰,所以现在看起来不是蜡黄的,而是黝黑的。果然,到了城门处,马上有一个兵士过来仔细询问了。 “哪里人,去做什么的,手上这拿的是什么?” “奴家姓李,娘家是城外二十里的小周村的,婆家在三里巷子。我娘病了,我买了只老母鸡去看她,明天一早就回来!” 小周村是胡诌,反正这方圆二十里那么多村子,她就不信他们能每个都知道;三里巷子就是他们住了好几天的那条,这些当兵的就住城里,这个不能胡诌。 那人脸上一凶,大声呵斥道:“我问你包袱里有什么没问你手上提的是什么!难道你兵爷爷我连母鸡都不认识吗?快点,把包袱打开!” 这一声喝,周围的兵士们都看了过来。 他们自从接了命令死守城门,这都快十来天了,天天累死累活的,就问些鸡毛蒜皮,偏偏上头又不下令撤,弄得他们一帮人心里的火气跟头顶上的太阳一样,大得很。 杜仲一听脸上愁苦更甚,颤巍巍地打开了包袱,口上答道:“别人给我送信的时候我正在烙饼,一着急,就带了几张饼路上吃……” 那位兵士看了看果然是几张饼,颇有些没面子,又喝了两声就去盘查下一位了。这时一位老婆子走了过来,颇为和颜悦色地道:“大妹子,你这饼是刚烙的?” 那饼明显都凉了,肯定不是刚刚烙的。 杜仲也不急,还是惴惴地答道:“不是,这是早上烙的。刚烙的得给我家男人吃,要不他会——咳咳。” 一直偷看她神色的老婆子闻言松了口气,然后装作不在意地往她脸上抹了一把,“呀,你脸上有个蚊子!”拍完她看看面前依旧黝黑的脸,一只手冲身后的人摆摆手,“大妹子你快去吧,别回头晚了路不好走!” 杜仲故作怔愣地摸了摸刚刚被拍的脸,“哦”了一声,一边往回看一边往城门外去了。 反正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她杜仲出不了城门。 出了城门,又走了好一段,她不放心,就在路边找了个小林子坐了下来,等着看后面有没有人追上来,等确定没有人追上来了,她才起身,继续慢慢地顺着官道往前走。 其实往前走是哪里,她也不知道。但是现在先找个地方躲一躲,然后等孙家的风声过了,再想办法回柳树镇吧。 想了想,最后杜仲还是在附近的山里找了个避风的山坡,准备对付一夜,第二天再说。 她本来就是山里人,不管是什么样的山都会让她熟悉和自在。别人谈之色变的虫蛇蚁兽在她看来都是朋友一般——最近被人吵得不行,她正好想一个人静一静。 但是真正一个人在火堆旁躺下,看着满天璀璨繁星的时候,杜仲却发现她一点都自在不起来——她很想、很想那个叫孙遇的家伙。 他的一颦一笑,他的坚持隐忍,还有不知道他此刻的焦急难过……杜仲紧紧地闭上眼睛,一边让自己发热发软的身子冷静下来,一边告诉自己,多想无益,世事艰难,不能再拖累他了。 可一转念又会忍不住去想,他就那样跑出孙家了,是不是跟孙家闹翻了?孙家是钟鸣鼎食的大世家,那样的气派那么多的规矩,她这辈子估计都难以适应,如果他们最后真的在一起了,孙家又要怎么说呢? 而且,孙家对她痛下杀手,显是不会承认她的…… 这次在孙家的几天杜仲不知道听了多少他的事情。孙家有多器重他,把他当继承人来培养,而且他是多么的优秀,文武兼通,百年难得…… 他还是端王的师弟,一身重担,那么多大事等着他。如果找不到她,他自有自己的事要做。至于情蛊,人生那么多大事,男女之情不过是其中之一,不要也罢。 杜仲知道自己做了个什么样的决定,暗暗抹掉眼角的泪水,决定睡觉。 到了第二天她先去附近的小村子了找了家农户蹭饭,编了一通理由,顺便把在手上拎了一天多快奄奄一息的老母鸡给炖吃了。吃完了继续赶路,晚上找了条河,好好地洗漱了一番,又在山里睡了一觉,第三天一早就奔最近的镇子去了。 既然不久以后就要回柳树镇并再也不出来了,她决定不再委屈自己,就当最后快意江湖一把吧。因此她先是找了家成衣店,买了好几身料子还不错的男装,完了还去配了白玉发簪水墨扇子,买了一匹脚力还不错的棕色大马,开始准备晃悠着回柳树镇。 柳树镇在湖州西南方,但她出的是北门,又不想跟南门的胡小空碰上,正好在镇上听到人提湖州东北的洪城螃蟹正美,于是决定先去洪城吃吃螃蟹,然后估计胡小空走了,她再折回去。 杜仲一身标准江湖游侠装扮,一路走走停停,不时停下看看风景,品品小吃,日子过得很是潇洒。遇到别人相询,她就说自己姓韦,别的也不肯多说。 如此过了十多天,眼看就要进洪州城了,杜仲正不紧不慢地坐在马上看风景呢,突然身后远远地传来了一阵急促的马蹄声。好不容易安静了几天,杜仲听了那声音背后就是一僵,但再仔细听听,还好,只有一匹马,想来不会是孙家的人。 因为挨着洪州城了那道路也很是宽敞,所以身后那人几乎地“呼”地一下就从她身边奔过了。但杜仲看着那背影,不由苦笑了一声。 那人是胡小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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