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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6章 战个痛快

战争,有时候就是这么的朴实无华。 便是战场上的计谋,也显得那么的简单直接。 完颜阿骨打算计王烨,便是因着辽东特殊的地理。 大平原,但丛林与河流不少,勉强可以埋伏和包围。 尤其是王烨,因为天上的游隼,就收拢了地面的斥候。 不是没有,而是双方都收拢了斥候的规模。 因为犬牙交错的战场,又多是以千骑精锐骑兵规模,所以斥候的作用很有限,因为目标是移动的,探出来的消息就有时效性,但是阵亡率又会很高。 然后,完颜阿骨打便借助了一条临时水位暴涨的河流,凭着更熟悉地理的优势,布置把王烨堵在了这里。 而王烨呢? 也想着跟金国打一场大的。 因为梁山开挂的燕云骑,是真的刚不过人家大山中走出来的精锐骑兵的,尤其打到第三第四次对冲的时候。 而自己这种个人英雄主义,领着狼骑跟人硬打,而且打的还挺好,那被人埋伏算计,很正常。 毕竟王烨这么大一个目标出现在战场上,又打的金国骑兵遭不住,搁谁不想着弄死你? 既然知道了人家想弄死你,剩下的就是如何打人家一个出其不意了。 想出其不意,那就需要信息差。 比如最重要的伤员的恢复速度。 某些必要的时候,梁山大军不仅治愈率高,恢复的也可以快。 尤其关键人物,比如杜老大。 杜老大受伤多重? 多久能好? 金国实际知道的没那么清楚,只知道确实受伤了。 人总是潜意识里,拒绝自己不想接受的真相,所以全凭脑补的情况下,就容易出现关键信息误判。 当然,就是想到了,还能就不试试弄死王烨吗? 所以谁算计谁的,不好说,大家都想打一场大的,然后尽快结束这场虽然才几日,但是伤亡已经很大的战争。 心跳如擂鼓,王烨紧了紧手中的方天画戟。 王烨喜欢战场,因为战场上的事情最纯粹。 要不你弄死我,要不我弄死你,除此之外,并无其他! “嗖!” “嗖!” “嗖!” “嗖!” 五步的距离,神臂弩贴脸! 这次是朝着王烨来的。 战争吗,彼此都是学习着的,王烨可以神臂弩贴脸输出人家,人家自然也能找出些神臂弩,然后贴脸输出王烨不是。 “叮!” “叮!” “叮!” “叮!” 王烨不仅把四只弩箭拨开了,而且还是截停和挑飞那种,免得拨开之后还会伤到后面的人。 所以有些事情,就不能细究。 研究多了就发现,王烨现在可能真的不是人,最起码算是非人类,比如美国队长这种。 方天画戟划破咽喉,然后~ 然后就变了。 当王烨双目赤红的时候,就代表着火力全开,攻击咽喉是因为最省力,不是说最快。 最快的攻击方式是扫、砸、劈··· 招式简单,就是力气大、速度快、反应快~ 主打一个无一合之敌。 确实是无一合之敌,便是完颜挞懒也是,哪怕完颜挞懒也是悍将,甚至是比徐宁还强一点点的悍将,依然挡不住王烨一合。 就像当初林冲和王烨对阵,一合落败。 不是武艺不够好,而是没人家反应速度快,力气大,于是就一巴掌拍下马,险些命丧当场。 完颜挞懒不是被拍下马,而是被方天画戟砸下马的,一口气还没上来,眼前一黑,然后马蹄踩在身上,就再也站不起来了。 想硬接王烨的方天画戟,真的挺难的。 必须力气需要达到一定的标准,然后武艺还要过得去才行。 完颜挞懒,或者说金国这一群宗室猛将,基本都是一个模子出来的,他们不像梁山这些高手多年习武,或者说也练武,但是是在生死之间的战场上磨砺出来的武艺。 主要还是靠身体素质成就的战阵武艺,擅长冲锋陷阵,和林冲、徐宁这些技术流完全不一样。 所以当遇到身体素质更不讲道理的人的时候,不会卸力,没有杜老大那种枪杆碰一起,让方天画戟都握不稳的手段,自然的就一合就秒。 这就是克制。 单挑厉害的,冲阵不一定厉害。 王烨就是属于那种冲阵无敌的。 方天画戟算上臂展,可以做到左右各三米基本没有活人在的。 平推! 横扫! 这就是骑兵对冲时候的王烨。 再密集的骑兵军阵,也是有缝隙的。 而王烨是可以把这个缝隙变成致命的伤口的。 不然那么多的外挂,不是白开了? 八年啊~ 练武不坠,固然白瞎了十三太保李存孝的传承,没有横压当代,但是也还不错吧~ 最起码冲锋陷阵的时候,确实是无敌。 当然,如果只是冲锋陷阵的时候厉害点,王烨还不至于给人那么大的压力。 还有【骑将】 【骑将】在王烨这,大概算是一个词条,本身的感触不深的。 但是,在对手眼中,王烨真的是天生的骑兵统领。 这个横冲直撞的猛将,总能领兵捅在让人最难受的位置上。 比如现在。 王烨领着狼骑击溃了完颜挞懒所部千余骑兵之后,便微微转向,领兵直冲完颜蒲鲁虎部。 完颜额鲁观、完颜蒲鲁虎、完颜设也马三人所领骑兵,合计八千余,其中完颜蒲鲁虎所领四部猛安,是最完整也是战斗力最强的生力军,一直没有参与之前数日的战斗的。 也是此次围堵王烨的主力。 作为完颜部落的宗室大将,完颜蒲鲁虎战斗经验足够的。 只是一时之间,完颜蒲鲁虎也是进退两难。 盖因为完颜蒲鲁虎所部战力最强,所以完颜蒲鲁虎是打算领兵去挡住那“杜”字帅旗的。 斥候已经弄清楚了,六千骑,大略便是从前军各步兵以及梁山燕云骑各军残部中攒出来的骑兵。 这样的骑兵,日常训练不在一处,自然没那么默契,所以只有一冲之力。 或者说第一波冲锋的时候最强。 最合适的应对,就是完颜蒲鲁虎所部去顶,四千对六千,战斗力差距不大的。 但是王烨就领着五百多的骑兵,直奔着完颜蒲鲁虎部来了。 要知道,那是狼骑! 如今天下最顶尖的骑兵,没有之一的那种! 便是作为敌人,完颜蒲鲁虎也不得不承认,狼骑的强大。 这是一支长枪硬弓都用的很好,有着轻骑的机动性和耐力,正面作战又堪比具装铁骑的强大骑兵。 五百骑放任不管,能一次冲锋,让自己这金国上下最精锐骑兵减员一半~ 而如果跟狼骑对冲··· 王烨的后面是河,只有两千骑的完颜额鲁观挡不住那“杜”字帅旗的。 也就是无论是不是弄死王烨,大概率都是后背给到梁山骑兵的。 罢了,机会只有一次,事到临头需放胆! 陛下说的对,只有王烨死,金国才能真的崛起! 我不信你不会累! 于是~ 锋矢阵对锋矢阵! 四千对五百! 完颜蒲鲁虎微微叹口气,如果时间允许,不该是骑兵对冲,应该下马步战的,厚重军阵,长枪劲弩组成军阵,围困王烨。 陷马坑来不及,但是绊马索和铁蒺藜这些,是可以很快布置的。 只要围住,早晚能弄死他! 但是这种骑兵对冲就不一样了。 马是活的,它有自己的本能,军阵密集可以,但是它不会直接撞对面的马,它会避开一点的。 而王烨胯下的战马,唉,那是马吗? 不行,得先弄死他的马,然后才能弄死他! 完颜蒲鲁虎很快就理顺了思路,他是看着完颜挞懒阵亡,然后所部崩溃的。 所以很快,完颜蒲鲁虎就完成了战术的即时调整,不计代价,弄死那匹黑马! 王烨终于感觉到了压力! 对面的军阵太密,人数太多,这些人也足够敢死! 确实是敢死、 完颜蒲鲁虎部下不缺敢死之人,或者说这支部队就是为了杀王烨准备的。 以命换命? 不存在。 他们是以命换伤。 甚至都不是为了换伤,而是纯纯的为了弄死自己做一些尝试,比如把枪往乌锥身上刺,而且不是刺马头或者马前胸,而是前腿这种地方。 人说,一人拼命,十人难挡。 当一群人拼命想弄死你的时候,就是王烨再开挂,也是有压力的。 只是,王烨也从来都不是一个人~ “嗖!” “嗖!” “嗖!” “嗖!” “嗖!” “··· ···” 王烨的马快,想冲到他前面不容易,尤其这种骑兵对冲的时候。 所以狼骑亲卫换成了弓箭。 在对冲锋的情况下把武器换弓箭,基本就是在拿自己的命,给王烨提供一些支援。 平射,速射! 从方天画戟两侧飞出的箭矢,确实很大程度上减轻了王烨的压力。 双眼微微眯起,方天画戟舞动的更急。 胳膊酸~ 不存在的! “吼!” 就是今天! 战个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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