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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魅魔蕾雅

“我非常不愿意面对魅魔这种魔物,谁知道她的魅惑魔法开关是不是打开了。”——真正了解魅魔后,我是这样记录的。 第五十天,我决定独自踏上前往夜幕镇的旅途。和歌果好说歹说,她才算同意。我有我的考虑,一是作为一个男人而不是男孩,我应该独立地去做一些事,不能总是依靠美杜莎。二是留她一个人或许更安全,而且就算爆发小规模冲突,我反而可能会拖她的后腿,倒不如让她自己战斗来得稳妥。 本想带一把枪来防身,但燧发枪这东西我只在网上见过图片,真使用起来很困难。那种繁琐的装填过程简直叫人抓狂,先装火药,再装子弹,再把击锤扳过来,再把击发的药池里装好火药,这才算上好膛。真打起来,哪还有闲心思考这些步骤 于是乎,我还是选择了短柄斧。小斧子虽然是个近战武器,但用着很顺手,总感觉握着它就能得到歌果赐予我的力量。(笑 歌果的伤口恢复的似乎比人类快一点,我也不算太担心她,我更担心的是我自己一个人能不能达成目的。借助笔记我能使用2100多个词语,不借助笔记的话,就相当麻烦了。 唉,管他那么多,得赶紧走了。要是再磨蹭一会,中午之前都不一定能到。 羊车被我拴在冷溪边的一棵树上,平时也不用管,大绵羊饿了自己吃草,渴了自己喝水,唯一需要定时打扫的就是羊粪。而且大绵羊通过我的各种训练,也能像马一样自己行走了,但肯定没有马那么好驾驭。 坐在板车上,用木杆捅一捅羊背,羊车就走起来了。看上去很轻松,可是绵羊总是会停下吃草,吃草的时候不管怎么捅它也不走。像猫猫狗狗我还算了解,绵羊这种动物我以前基本没接触过,能训练成这样也算不错了。 夜幕镇的方向我记得很清楚,我一直觉得识路这个“能力”来自老爹的遗传加培养。不论在哪个陌生的城市,只要走过一次的路,我都能记得八九不离十。但是,现在的识路比我想象中的要困难的多。 我几乎动用了记忆中所有的可参照条件,甚至包括地形起伏和树林高度,终于在上午十点之前到达了夜幕镇。 第二次走同样的路,我彻底明白了夜幕镇的位置——洞口的西北偏北,距离估算15公里到20公里。 再次推开夜幕镇酒吧的木门,桌边的人们只是看了我一眼,连一点防备的意思都没有。径直来到吧台,把装钱的小袋子往那儿一放——先给我来一杯。 “和上次一样?” “嗯。” “一柯纳尔。” 柯纳尔这个词肯定是指代钱币的,后来我一般都直接说柯纳。 “好。” 拿出一个普通硬币递给酒吧老板,装满洋酒的杯子就摆上来了。味道也没什么改变,明显偏甜。 我正打算思考下一步的行动,一只毛绒绒的大爪子就搭在了我的肩膀上。不用想都知道是谁 “嘿,沃夫朗先生?” “哦~你好,来歌先、生。” 明显是为了纠正我的发音,沃夫朗把先生这个词加重了语气。 “先,生?是吗?” “对,就是这样读。哈哈,来歌先生这次又有什么事啊?” “这次想让你看个东西。” “嗯?” 配合着他期待的眼神,我从衣服里拿出了那个蓝宝石吊坠。因为对整个世界,包括经常听到的所谓“王国”我一点了解都没有,所以才把这么一个比较特别的物品作为对话的引子。 “等一等,劳伍先生。” 沃夫朗戴上了眼镜,小心翼翼地把我手里的蓝宝石吊坠接过去。 人狼认真起来的表情有几分人类的味道,我静静地等待鉴定的结果。但沃夫朗把吊坠又交给了酒吧老板,两个人开始不停地讨论。 “这个,你怎么得到的?” 酒吧老板用手压着发白的鬓角,盯着我问道。 “我” “叫xxxxx来吧,我们上楼。” “嗯。” 诶??我为啥感觉我摊上大事了?难道这个吊坠是个什么上古神器?! 木质的之字形楼梯踩上去感觉非常别致,和现在仿制的那种古典木质楼梯完全不一样。二楼走廊两侧共有四扇门,只有右边第一个是双开门,在沃夫朗的带领下,我进入了一个只有电影中才见过的18世纪欧洲风格的会客厅。 “请坐,来歌先生。” “好的。” “这个东西,我们还需要一个人才能” “好的好的,没问题。” 怀着满腔的兴奋,我看见酒吧老板从柜子里拿出了一支枪,这支枪虽然也是燧发枪,但枪管上带有表尺。熟练地装填弹药后,酒吧老板在窗口向外面开了一枪。我忍不住跑到窗户边想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空灵的铃铛声响了起来,顺着枪火线的方向看过去,三十米左右的地方是一个貌似教堂的建筑,铃声的源头是一个挂在教堂塔楼上的大铃铛。也就是说酒吧老板用燧发枪精准命中了这个铃铛。 我还没回过神,有一个很大的东西从窗户飞进来了。 我活这么大,女人见得也不少,但真正天生丽质的那种女人还是没怎么见过。不过这个从外面飞进来的东西真可以称得上是天生丽质,哪怕说是倾国倾城也不过分。 棕色的头发以最优雅的卷曲方式搭在衣服上,贵妇一样的雍容打扮在它的身上一点都不显得俗气,像是工匠雕琢出的嘴唇里发出了略带迷幻的声音。 “怎么了嘛~” “这!这” 魅魔,绝对是魅魔! 头上向后弯曲的角和巨大的翅膀,就凭这两个特征,我就敢确定眼前的是一只魅魔。 “来歌先生,这位是蕾雅小姐。” “” 听到了沃夫朗的介绍,我也没有任何反应。一般来说,男人盯着女人看超过三秒,周围的人就都会察觉到了,我现在应该盯了有五秒了吧? 但我盯着这只魅魔并不是因为它很漂亮,而是因为警惕。这个屋子里所有人我都不能做到完全信任,我只相信我的美杜莎。 “你好,来歌先生。” “你好,蕾雅小姐。” 我握住了她伸过来的手,暂且表示友好。实际上我可以更有礼貌一些。 比如来个绅士翩翩的“吻手礼”什么的。 蓝宝石吊坠被我放在桌子上,叫蕾雅的魅魔并没有表现出惊讶,慢悠悠地拿起吊坠,稍微打量了一下。 “嗯~很好,王国的东西。这是谁的?” 沃夫朗和酒吧老板的视线转向我,我没回答。 “这位来歌先生好像不喜欢我啊” “抱歉,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想知道这个东西,嗯使用,如何使用?” 翻开记录词语的本子,我赶紧组织起了语言。 “哦~这很简单。” 魅魔说出了简短的语句,然后把吊坠放在了手心里,没有任何可见的施法准备。蓝宝石的中心很自然地开始发光,但这次的吊坠和二百瓦的灯泡一样亮。 紧接着,白皙的手指慢慢地握住了正在发光的吊坠,光线从手指的缝隙中漏出来一部分,同时也把手指照得如红玉般通透,隐约看得见笔直的指骨。 一辈子都不会忘的,那种只是看着,仅仅是看着,就能感觉到魔法的力量正渗进眼球里的感觉。 “怎么样?来歌~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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