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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陈李氏

陈李氏 对于叶明哲来说,郭北镇已经算是很熟悉的地方了,这里的商家他基本上都混了个脸熟,这也算在他这一个月的成果内。 阴云散开,阳光重新洒向人间,这个不大的小镇在叶明哲眼前变得开始逐渐热闹起来。 叶明哲再次路过成衣坊时,却没有看见那个年轻衫婆出摊。经过他上次光顾生意后,他又来过几次,一来二往的自然也就熟络起来。听旁人说年轻少妇叫陈李氏,夫家姓陈,原本是张员外家的家丁,有一次随主家出行遇到了流寇,大难不死但跛了一条腿,成了一个瘸子,张员外家为了堵住众口,随便打发了点银两就将他遣散了。可能是因为成了一个残废,也有可能是受不了别人的目光,他男人居然自暴自弃沾染上了赌博,然后一发不可收拾。 他男人输光了遣散费,又输掉了祖屋,气死了唯一在世的老母,就差将陈李氏卖掉了。但陈李氏却始终相信她的男人有一天会痛改前非,一直不离不弃,就连怀着身孕也要出摊补贴家用,但她从来不向外人抱怨生活的艰辛。 其实不用别人说,叶明哲也能看出陈李氏的生意其实并不好,在郭北镇上,穷人家破了衣裳都会自己补,富人家有下人也无需自己动手,也就只有那些手中稍微有点银钱的单身汉才会有找衫婆补衣的需要。 叶明哲钦佩她对婚姻的忠贞,还有对生活的乐观坚强,所以总是愿意光顾她的生意,毕竟多一份收入,生活就多了一点希望,哪怕这钱被她男人拿去赌,终归也是有了去处,不至于让人走上绝路。 叶明哲望着那个摊位怔怔出神,不知道她是因为之前下雨的缘故还是家中有事没有出摊。可正当他牵马要走时,一位阿婆站在了他的面前。 叶明哲识得她,她是成衣坊老板家的母亲,一个还算友善的老太太。 “道长是又来找那陈家小娘补衣吗?走吧……走吧……,以后啊都别再来了,你要真是对陈家小娘有心,当初就应该带她走的,也不至于落得人都没了的下场。” 叶明哲有心解释,可话到嘴边却心中一沉,不可置信地问道:“阿婆你说人没了,是怎么回事?” “就在昨天,她那畜生男人又输了钱,带着赌场的人跑来找小娘拿钱还赌帐,可她那摊子一天又能挣多少钱,拿不出那么多钱赌场的人就动了歪心思,居然提议把小娘抵给赌场让他用来翻本,而他那猪狗不如的男人居然就这么同意了,逼得那小娘在这当场自了尽,可怜那小娘遇人不淑,落了个一尸两命的下场。” 乌云不知何时又再次聚集,雨滴就这么毫无征兆的落了下来。 叶明哲心中凄凉,在他这近三十年的人生里,可谓尝尽世间冷暖,却也见不得人间疾苦,本以为能在陈李氏的身上能见证到那道光的存在,却没想到破灭来得这么快。 悲伤、痛苦、愤怒在这一刻全都涌上了他的心头,但他此时的内心却是无比冷静,他偏过头看着阿婆,字字清晰却又散发着寒气,“是哪些人干的。” 阿婆被他阴冷的眼神吓了一跳,随后指着赌坊的方向,随后便摇着头蹒跚着走回成衣坊内。 叶明哲看着赌坊前的几个腌臜货,步伐坚定地朝着他们走去。 ………………………… 叶明哲没能去成酒坊,在这个雨夜,他是穿着一身血衣回到的兰若寺。 是的,他杀人了,这是他第一次主动杀人,他跟在那群腌臜货的身后,入夜后找到机会一刀一刀,将他们的头全都砍了下来,然后他提着这些头颅来到陈李氏的棚屋前,将它们一一垒起。 是祭奠陈李氏眼中的希望,也是祭奠他心中的那道光。 他到此时都没有见到陈李氏的魂魄,想必在她心里,这个人间已经没有了值得她留恋的地方。 至于陈李氏的那个男人,叶明哲并没有去找他的麻烦,他想让这个男人就这样一辈子活在痛苦中凄惨收场! 在这个夜晚,叶明哲没有像往常那样与燕赤霞坐在一起喝酒,也没找蓝溪闲聊,他就这样静静回到屋内脱了衣服躺在床上。 他的内心空无一物,无喜无悲,亦无风雨亦无晴,直到不知道何时在安静睡去。 寂静中他体内的种子发出“哔剥”的碎裂声,一株紫色的小苗倔强地从裂壳处探出了头,欣喜地沐浴在道气之中,引起气海的共鸣,于是叶明哲体内的炁开始自行在周身运转。 同一时间,仿佛是感受到了他体内的变化,一个白衣美艳女子伸着懒腰从他体内显现,眼带笑意地坐在床边温柔地看着他,片刻后轻盈地站起身,拿起那身血衣走向屋外。 此刻风停了,雨也停了。 …………………… 天亮了…… 叶明哲轻轻推开窗,这才意识到这是一个晴朗的清晨,他比往日起得稍晚了一些,但也刚好赶得上练拳的时间。 窗外不远处空地的晾衣绳上,一件被洗得干干净净的道袍正在微风中轻轻摇晃着。 很明显这是叶明哲的衣服,但这两天是阴雨天,他也没有时间去洗衣服,他有些不明白为何这件衣服会出现在这里。 他回头看向屋内,昨日脱下的血衣竟然不翼而飞,但它似乎换了个方式出现在自己眼前?叶明哲穿上其它备用的道袍,跑出屋去。 摸着手中仍有微润的衣服,他很确定是有人悄悄去过他屋里,在夜里将这件衣服给他洗了。 可这人是谁呢?燕赤霞那大胡子平时连衣服都懒得换,更别说帮别人洗衣服了,莫非是兰若寺又来了什么鬼物?但这也说不通,好端端的谁也不会给他洗衣服。 正在他疑惑时,燕赤霞走出了房间,看到他一副摸不着头脑的表情时开口了,“昨夜有个白衣女鬼半夜给你洗的,我看她没有恶意也就没有理会,洗完后她就回了你的房间,你一点都没察觉到?” 叶明哲摇摇头,心中的疑惑却越来越多,这下不仅搞不明白对方是谁,更是惊讶对方居然在没有惊动自己的前提下进出自己的房间,这道行怕是也就只有张嫣那一个等级的厉鬼才能做到吧。 随后他叹了一口气,想不明白的事就暂时不想了,反正对方对他也没恶意,如果想害他早就动手了,又何必给他洗衣服,这是田螺姑娘才会干的事,如果对方有心相见,那么他早晚能知道她是谁。 于是他收起心思,开始专心练拳,之后便由燕赤霞给他喂招练剑。 他在这一个月的时间里,已经熟悉了《纯阳剑法》的所有剑招,一把长剑使得有模有样,终于使剑法达到了入门等级,但他还是在燕赤霞手下过不了十招。 而同样进步的还有暗器手法,他已经不需要靠砸去解决问题了,十米之内他都能准确命中目标,只是精度上还有所欠缺罢了。 简单地吃过早饭,叶明哲抽着焊烟和燕赤霞在菜地里除草,细心检查着已经长大不少的菜苗,一只信鸽呼扇着翅膀落在了偏殿的护栏上。 叶明哲走上前从信鸽腿上取下信筒,是“李自成”的来信。 “我已按照你的计划拿下陕西后收拢兵马,不日即往山海关抵抗后金,有何建议?” 叶明哲摸了摸信鸽小巧的脑袋,给它喂了些谷粒,这才回了屋拿出纸笔,在纸条上写下五个字,“拉拢吴三桂。” 叶明哲相信张春雷能看懂其中的含义,吴三桂这人在明末这段历史上极为重要,要不是他降清,原历史上的李自成说不定还真有机会继续与清军抗衡。而现在这正是个好时机,此时张春雷还没有和吴三桂有仇怨,正好此时的辽东总兵吴三桂也没有被逼降清,提前许他个“平西王”又何妨? 叶明哲走出房门,将纸条塞进信筒,将手中的鸽子抛向天空。 这一刻,他无比希望这个“李自成”能够建立一个如现世华夏那样强盛稳定的国度,虽然无法改变人性,但至少能给大多数穷苦人一个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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