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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章 日日思君君不知(一)

沈惊游从信州过来接走姜芙蕖那天,重伤未愈的霍瑾被送去北疆尽头云城,沈家军中。 陆小洲人很和善,没有李茂凶神恶煞,看不起人。 他派了四个人专门照顾霍瑾的饮食起居。 临走前,还好一番热心肠地劝诫霍瑾。 “霍侍卫,小夫人只能是爷一个人的妻子,你就算守着她,这辈子也根本不能得到她,又何必自苦。” 北疆果真风霜凛冽。 秋日里黄沙漫天,空气里是灰尘的涩味,兵士们吃的水都要再沉淀半日才能入口,树叶一夜落满整片院落,分明昨日还虫蚁齐鸣,次日便死寂的没有一丝活物。 霍瑾唇齿里一片酸苦味道,忍耐地久了,又平添一股血腥气。 他们懂什么? 他对小姐从没有想过占有二字。 哪怕他是个正常的男人,可以和小姐成婚生子,他也不会有那种心思。 他觉得能够和小姐待在很近的地方便令他心满意足。 那种弥漫在空气里的心安,让他沾满血腥的双手都能得到慰藉。 从小与孤独为伴,便觉得苦是正常的。 当小姐出现,他尝到了甜,人生便有了其他的色彩、味道和可能。 可也许他此刻的想法是错误的呢? 若是他是像沈惊游那样的正常男人,他也许就不会这样卑微地贬低自己,也会在小姐朝他伸出手时,用力攥紧。 握住小姐细白软腻的手指,抱紧小姐香甜美丽的身躯,亲吻小姐水红的唇瓣。 他很想亲吻小姐。 日里,夜里,抱着剑守护小姐睡眠,和小姐并肩站立的每一个瞬间。 他都有想过。 男人喜欢女人,是一种追求美丽的本能。 而那种占有弱者,占有美丽的欲望,是权力,是贪欲的象征。 又卑劣,又可怜。 霍瑾抿了抿薄唇,攥紧手指。 脑海中一浮现小姐的脸,那种感觉便又来了—— 他其实很想亲吻小姐。 “日后在云城立功,便能升为像我们一样的副将,还有可能升为将军,到时候小公爷帮你在云城建府邸,虽说不能找到像小夫人那样的美人,毕竟北疆条件恶劣,咱们沈家军又不强抢民女,但总能找到可心的人陪你。” 陆小洲自来熟地拍了拍霍瑾的肩膀,笑着安慰,“我也跟过小夫人几天,像小夫人这样的女子,江南也出不来几个。就别做梦了,还是脚踩在地上更容易。” 霍瑾侧侧身子,躲开陆小洲的触碰。 陆小洲尴尬地摸了摸鼻尖,摊开双手,“好了,我不碰。大家都是讨生活,别这么较真。等你养好伤,便要出力。不能想着逃跑,知道吗?” 霍瑾只问,“小姐呢,她好吗?” 陆小洲顿时一个头两个大,敢情刚才说的全都白说。 这人脑子里只剩下姜芙蕖三个字。 “你重伤,差点毁容,想你功夫都在我们之上,也是从小刻苦练的。这些都比不上小夫人?” 霍瑾摇摇头。 陆小洲便起了捉弄人的心思,“听说小夫人有个很好的表哥,你不气吗?小公爷可是气的几天几夜睡不好。” 霍瑾心口烦闷,“我气。” 陆小洲脸色微变,又坏笑,“我就知道你气,原来你也……” “但小姐喜欢的,我不会有任何怨言,我也不会让小姐知道,我自己藏着就好。” “你可真是块木头。” 陆小洲被他说的心里还有些难受。 离开前,陆小洲看见霍瑾面无表情地坐在那,心想这个怪人真会心甘情愿在这里建功立业吗? 霍瑾想试一试。 因为他活到如今,并没有真切地得到过什么。 翻开包袱,用祛疤膏抹在脸上伤痕处,霍瑾强迫自己最后一次想小姐,然后就想要在这里重新开始。 云城是最远离梁国的城镇,人口不足千人,却驻扎着数万沈家军。 贫瘠的土地种不出饱腹的粮食,这里的百姓要么入军中换取军粮,要么在另外的城镇贩货做生意支撑家用,再有的便去山中打猎。 霍瑾一边养伤,一边跟着沈家军在山中四处游荡。 “霍瑾,这有个可疑的人!” 张烨用腰刀压着一个人后背,唤霍瑾过来帮忙。 山中巡逻的人二人一队,霍瑾话少,又没靠山,只有同样出身的张烨愿意和他一起。 “我怀疑这是奸细!东霄国那边的来偷取我们的布防图!” 那人长得五大三粗,胳膊上的青筋一根根暴起,是个练家子。 被压着也不争辩,霍瑾走来看了两眼,便用腰刀抬起张烨的刀柄,“放了吧,是个屠夫而已。” 张烨不信,霍瑾坚持,“这里离着云城最远,野兽最多,毒草丛生,他很可能是周围来寻野物回家吃的老百姓。你也知道这里的人过的苦。” 张烨还在坚持,“我们起码到军中去让别人再问问。” 霍瑾摆手,“不用问。” 那人于是被放走。 张烨小声嘟囔着不满,就见霍瑾冷着脸跟上几步,手起刀落,砍了对方的脑袋。 张烨,“……” 他指着那滴溜溜滚在草里吵出几条小蛇而被撕咬的头颅,再不可思议地看完霍瑾用手帕擦着手指的全过程。 这人有点邪门啊。 霍瑾面不改色,擦完了手,才用刀柄翻开尸体怀中的东西。 张烨反应过来,“刚才他不开口不反抗,就是手里拿着这东西,想要发信号给同伙。你骗他放下心来,是不想我们被包围,死在这。你可真是个大好人,你太聪明了,你救了我一命,我让我娘给你缝新衣服。” 然后他就看着,霍瑾拉开了引线,放出了信号。 张烨,“你干吗?” 霍瑾漠然,“立功。” “那你何必放他?!” 霍瑾拍了拍手,“放他是为了杀,现在你可以走了,我不想被你抢走功劳。” 张烨本不想走,但周围诡异的声音越来越近,他只得面露难色地丢下一句“想立功想疯了的疯子”,便头也不回地冲进了一片毒草丛中,捂着口鼻离开。 二十多个农夫打扮的东霄国细作将霍瑾团团围住。 霍瑾叹了口气,拔出刀。 …… 张烨正在军营里心虚地向陆小洲诉说霍瑾疯狂举动时,离着他逃跑已经过去了五个时辰。 天色黑下来,夜间寒冷,衣物沁冰。 陆小洲点了五个功夫不低的死士,打算带去救霍瑾,外面便响起了一阵欢呼。 “霍瑾回来啦!” “霍瑾杀死了今天山中所有的细作,还拿到了他们身上的令牌,这下我们可以派人过去打听消息了!才来没几天他就立了功,真是厉害。” “霍瑾霍瑾,以后在军中,我们可要互相照应。” “……” 陆小洲掀了帏帐出去,迎着阴冷月光,看清月下霍瑾。 是他平日里太不关注霍瑾吗? 此时的霍瑾眉眼狠戾,寡淡的样貌竟有种说不出的清秀丰仪。 霍瑾那双桃花眼,尾部向上轻慢地勾着,整个人的气质有种说不出的诡异。 陆小洲突然想到了三皇子谢珩殿下。 鬼使神差中陆小洲将两个人做着比较,恍然发觉,不是霍瑾长得不美,是他总藏着自己的那双眼睛。 他几乎不会看人,于是他们不注意他的脸,只看见他穿着不值钱的布衣,脸上的表情大概是看遍世间之物丝毫不感兴趣的冷冽…… 那种无欲无求的冷,模糊了他的容颜。 纵然俊不过沈惊游,妖不过谢无羁,霍瑾也有种令人齿冷的魅力,只一眼对视,便产生心上战栗的失魂之感。 霍瑾将用头发绑在一起的二十几个头颅撂在地上,享受一片欢呼。 三日后,论功行赏,忠国公李星桥次子虎威将军李格非亲自提拔他为百夫长。 再三日后,百夫长的新衣穿在身上,出行带队,令牌上霍瑾的名字不再是一行小小的字,而代表了一种别人,至少其他一百人没有的权力。 有俸禄,有赏赐,有朋友,有危险来临别人先去死的保护。 霍瑾走在同样一片山林中,耳旁是野兽呼啸,是友人下属们的脚步声,蒙着的口鼻仍旧能闻到毒草的淡淡腥气,天似牢笼,地拢旷野,小蛇随着前进的每一步惊慌失措地逃,逃啊逃…… “霍大人,我们停下歇歇吧。” 手下恭敬拱手,并在说完后,捧上一袋干净的水。 这一切对于他很容易,他仿佛天生擅长这些。 沈惊游说的对,建功立业是一种可以令人上瘾的东西。 更别说这一切于他唾手可得,又分外亲切。 霍瑾锦衣皂靴,手指握紧的刀换了铁匠用了很多天打造出来的上品,靴子踩着脚下的草,用力碾出汁液,他缓缓抬眸,面对那仰头望着他的一张张脸。 以后他会坐上副将之位,再然后是统领一城的将军之位,可能成为李格非,成为沈惊游,成为李星桥…… 霍瑾勾唇,笑了。 可惜,他输给了小姐。 人不能既要这些又要那些。 他得承认沈惊游玩弄人心的能力很优秀,对方不愧是能守着一方的北疆少主。 他喜欢沈惊游给的这次机会。 如果没有遇到小姐,像他这样残缺的人,追逐名利就是他的一生。 人总要靠着一些东西活着。 但…… 他刚才在想,获得权力了,是不是他也可以将心意告诉小姐。 转身,面对漫天的云霞。 红纱笼罩一片天,黑暗附在大地旁,红与黑的中间,是他的执念。 霍瑾手中松了力,扔了那把活到如今拿过的最满意的一把刀,面无表情的见那刀被毒草丛中窜出来的毒蛇缠绕,薄唇微启,语气坚定,“该走了。” 我要去找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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