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宁悠然的拨弄着算盘:“诚如二叔所言,我终究要出嫁的,你和沈毓才是沈家当家做主的人,他欠下的债,你怎么能独善其身?我大房还不起,这债总得有人还。”
沈宁抬眸望着他,眸光含着恶毒的笑意:“二叔以后出门可要小心些,可不要被要债的人误伤了。”
说完走人,但账册给他留下了。
“啊!竖子,孽障,祸害!!!”
听着身后沈常林砸东西的声音,沈宁的笑意都真切了几分。
走到回廊出口,看见方诗烟带着儿子坐在那里,两人似乎在谈论小池塘里的鱼儿。
方诗烟身材清瘦,但骨相上佳,多年农活摧残了年轻的容貌,却又留下了独特的风韵,有点儿野心的样子,可能因为身为人母,看起来并不是特别的坏。
沈宁让人查过她,别的不说,她称得上是个聪明慈爱的母亲。
刘春生今年十一岁,虽然生活艰苦,看起来瘦弱些,但身高倒是不矮,俨然是个少年郎的样子。
听到脚步声,方诗烟看过来,赶紧拉起儿子。
“沈大小姐。”她先给沈宁打招呼,然后示意自己儿子行礼。
刘春生容貌像极了沈常林年轻时候,称不上俊美,但五官端正,眉目清秀,带着少年特有的稚嫩。
但他有着一双不属于他这个年纪沉稳的眼睛,谨慎、收敛。
规规矩矩的给沈宁拜礼:“沈大小姐。”
方诗烟没有名分,刘春生也没改名,不能喊沈宁姐姐。
察言观色是方诗烟保命的本事,沈家谁做主,谁不能得罪她还是知道的。
虽然这母子三人是沈宁护着送到二房的,但她也没多在意,一颗棋子而已。
但是现在刘春生身上让她看到了她一直在沈家男儿身上寻找的东西。
一种气度、一种心性、一种精神。
大概就是习武之人所说的根骨,很难用言语形容,像是一个上好的种子,刚刚萌芽。
沈毓是扶不起的阿斗,耳根子软,没主见,还不愿读书。
沈鸣是从根子里就坏了,这辈子不死也不会成材。
这刘春生虽然身世尴尬些,但据说是个读书的料子,看这眉眼,未来说不定还真能成材。
这算什么?富贵窝里出废物,烂泥里面开鲜花?
见沈宁一直盯着刘春生,方诗烟心里不禁忐忑:“大小姐可是有什么吩咐?”
沈宁目光扫她一眼,旋即又落回刘春生身上:“京城不适合你们。”
方诗烟脸色一变,以为沈宁要赶他们走,正要争辩,却听得沈宁又说道:“我们这一房在沈家族地还有一间祖宅,清静、宽敞,藏了不少书本,那里适合读书。”
刘春生惊讶的看着沈宁:“大小姐愿意让我认祖归宗?”
方诗烟也是惊喜,祖宅这样的地方,一般只有上了族谱的子弟才能住进去吧。
沈大小姐这是认可春生了,那是不是能上族谱了,以后可就是沈家人了?
沈宁沉默了,她只顾着想事去了,倒是忘记这刘春生还没上沈家族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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