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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打定主意

现在余大炮要考虑的是晚上如何去见老安?老安这人他觉得什么都好,唯独一点此人太不讲情面。脾气上来能骂得别人祖坟冒青烟。

余大炮第一次见到老安还是七七年二月中。那年他二十三岁,刚从部队转业回地方还不到半年,在鹤城市公安局政法小组工作。因十年动乱刚结束不久,局里各部门的日常工作还没完全走上正轨,各部门的岗位名称及具体职责都还较混乱,那会在局里主持工作的是兼公安局党政书记的方副市长。

尽管如此,那时候市局的人在下面各县各乡镇来的公安人员面前,总不自觉地端着架子,自我感觉都非常良好。哪怕对方是下面县公安局局长,不认识你,不受你领导,照样不尿你那一壶。

余大炮记得很清楚,那天他去二楼给方副市长送份材料,还在楼梯口就听到方副市长在骂人。他上楼一打听才知道副市长在骂老安。

老安,名安振国,辰河县公安局局长。生得黑黑瘦瘦其貌不扬,那年四十不到的人看上去像五十出头的小老头。

老安之所以挨批是因办错一桩强奸案,受害人是辰河县一名中学女教师。最初锁定的嫌疑犯是与受害人同校曾追求过受害人遭拒的男教师。

嫌疑人于签字画押的当晚割腕自杀死在拘留室,割腕用的是受迅时有意碰翻打碎偷藏起来的玻璃烟灰缸片,死前还用鲜血在墙上写下一个大大的冤字!

嫌疑人死前已签字认罪,老安本可把嫌疑人的死定性为畏罪自杀。但老安没那么干,一个人死前用血写下冤字,他坚信是自己办错案。

错就是错了,错了就要改过来。不然死者九泉之下无法瞑目,他自己良心亦过不去,更对不起头顶上的警徽。

上面这些话是老安后来对余大炮说的。

经过重新,最终抓获案犯。然而案子虽破,可人死不能复生,冤死的男教师父母跑去市里把县公安局给告了。这事当年闹得挺大,老安那天也被方副市长骂得狗血淋头。

副市长骂他当然不是骂他把案子破了,而是骂他纵容手下公安暴力执法,屈打成招,致使男教师冤死在拘留室。

市公安局的人对老安向来褒贬不一,尤其曾赶赴辰河县与他共过事的专案组成员,提起老安贬他的多,夸他的少。贬他是因为他在办案过程中常独断专行,不把市专案组领导放在眼里;只要他认为对的观点,拼着乌纱帽不要他也要据理力争。脾气上来拍着桌子敢和专案组领导对骂,因此老安在市公安局很不得人心。

但当时刚转业回来的余大炮,心下挺敬佩老安这样的公安。那天的情形换另外一个人,除非真有十万火急的事非进去不可,否则谁也不会在副市长大光其火的时候跑进去触霉头。可余大炮不,为给从未谋面的老安解围,他顶雷就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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