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农人出身,在这上头比普通文人灵光也是理所当然的。”
宋挽呈一副我读书少你别骗我的表情,“你我兄弟二人说话还这般客气,你年纪这么小怎么言语谨慎得跟个小老头似的。年少轻狂的劲怎么都没有在你身上体现?”
常喜乐不想与他继续说这个,转移话题道:“现在正是农忙时候,这一阵子都没法上课,宋兄为何不回县里与家人团聚。”
宋挽呈不乐意了,“常弟这是急着赶我走?”
常喜乐失笑,与宋挽呈接触越深,越发现他不仅学识渊博还很是风趣幽默,与其他喜欢摆着正经脸以示稳重的读书人很是不同。
“宋兄不会是和家里闹矛盾了吧?”
宋挽呈斜了他一眼,“我是那样的人吗!不过是想瞧一瞧秋收是何景象罢了。况且过两日我的妻儿就会过来,我现在回去不是白奔波吗。”
常喜乐诧异道:“怎么之前不曾听宋兄提起,嫂嫂他们又是女人又是孩子的过来,得到县里去接才好,怎么能让他们自个过来啊!”
宋挽呈摆摆手,“无需这么麻烦,平日你嫂子也经常自个带着孩子回娘家。况且我是让熟悉的人把他们送过来的,不会出什么事。现在大家如此忙碌,没必要为我这小事操心。”
常喜乐听这话立马明了,这是宋挽呈不想麻烦大家,在这个一年之中最忙碌的时候为大家找事。因为宋挽呈要是回县城,里正必是会让村子里的极为壮丁一同护送的。
“你要是提前说,让我二哥回来的时候捎带着也成啊。嫂子来多久?你现在住的那房子成不成啊?还有……”
宋挽呈连忙打断,“哎哟喂,你一天想这么多事也不怕年纪轻轻头发都给掉光了。这些小事你就别愁了,我看着你我都觉得累。我又不是废物一个,哪里用得你一个小屁孩去操心这些。你放心吧,之前里正就让人把那小竹楼弄了一遍,后来我自个也捣鼓了一番,如今那里比我自个家住得还舒坦。”
常喜乐听此也就放下心来,他被宋挽呈这么一说也发现自己操心过头了。
“那便好,只是不知嫂子这次过来是打算常住,还是只过来瞧一瞧?”
宋挽呈笑道:“这次住下除非我走了,否则她是不会离开的。我老娘总想趁着我还年轻,多抱几个孙子,我家一直人丁不兴旺,这是老人家的心病,所以直接就把你嫂嫂赶过来了。”
这里的女子都是嫁人以后,都要在家照顾公婆,哪怕丈夫去了外地,也得留在家中,美其名曰替代丈夫尽孝。
常喜乐一直觉得这样非常残忍,如今见宋挽呈小两口还有孩子能一家团聚,也为他们感到高兴。
“等嫂嫂来了,我们为她接风洗尘。”
宋挽呈毫不客气应下来,“我早就惦记你家的饭菜了,这次可算逮着机会。”
常喜乐没好气道:“好像平时你没来过似的。”
宋挽呈也是吃货一枚,而且脸皮极厚,完全没有读书人的矜持。
他自打在桃源村混熟以后,经常跑到各家中去蹭饭吃。明明里正都安排好了,人家就是喜欢到处乱窜。而且最喜欢去的就是他们家,半个月有十三四天都在他们家。
“对了,我们可得说好,我妻儿都过来了,你那地里的棉花得给我匀个十斤八斤的。”
常喜乐十分大方道:“我给你五十斤,到时候帮你弹三床被子和褥子,一床你和嫂子用一床给我那没见面的小侄子还有一床给伯父伯母,剩下的织成布制作成衣,让你们也试试棉花织成的布穿起来是什么样子。”
这个时候常喜乐之前带回的棉花籽也种成了,白绒绒的花朵让从未见过的桃源村人瞧着非常的新鲜。都纷纷那说要不是常喜乐说这能玩意能织布,做成被子,他们还以为这东西就是普通的花朵。
常喜乐之前虽然只是种了一亩,可在精心照料之下一亩也能产两百多近三百斤,虽远不如现代,可这个结果常喜乐已经非常的满意了。毕竟后世的种子都是进行改良过的,产量肯定是不能比的。
而常家人之前担心的轮作会因为过度使用土地而造成贫瘠的情况也没有发生,之前跟着一块这般做的,都获得了丰收,甚至比从前还要好几分。如今村子里的人都等着秋收之后,就开始种植油菜花,又能给家里添点进项。
宋挽呈听这话也十分高兴,他虽不知这东西有多好,但知道是裴家带来的,朝廷还想着以后推广开来,就明白必然是好东西。他现在能第一批使用,亲身体会这玩意的好坏,自然乐得很。
不过言语上却客气道:“这怎么好意思,你本来就没多少,我再拿走这么多,岂不是让你们不够用了。”
常喜乐挑眉,“那好,就给你十斤吧。”
宋挽呈连忙道:“别,别,为兄知道错了,记得,五十斤,一斤都不能少。”
说完拔腿就跑,生怕常喜乐会反悔似的。
没过两天宋挽呈的妻儿果然来了,同行的还有常喜盛。
说来也并不算巧,自从宋挽呈到桃源村当夫子,常喜盛隔三差五的就会给宋家送东西。全都是村子里出产的土货,虽然都不是什么值钱东西,可让宋家心里十分熨帖。
因为宋家如今没有壮年男丁,虽然还算富足却十分简朴,家里只雇了个粗使婆子干些杂活,没有小厮之类的。所以宋家若有个什么事,需要壮丁去做的,比如修房顶啊等等,常喜盛都会派手底下的小工去帮忙。
宋家人之所以肯把宋挽呈的妻儿送到桃源村,一来也是根据常喜盛的表现,觉得桃源村是个不错的地方;二来也是因为有常喜盛的帮衬,觉得不需要将宋挽呈的妻儿留在身边伺候。常喜盛和宋家走得勤快,现在常喜盛的功课都是由宋老爹亲自指导的,常喜盛现在成为宋家两老半个儿子了。所以宋挽呈的妻儿要来桃源村,自然瞒不过常喜盛。
两老都十分开明,也想再抱孙子,就把宋挽呈妻儿赶到宋挽呈身边。
宋挽呈自己都没有想到,他来到桃源村教学,会有这么多收获。
宋挽呈的妻子叫做宛娘,是个非常贤淑的女子,又十分能干且有主意能撑得起家的,这才能让宋挽呈这些年如此逍遥。
宛娘一看到那小竹楼也十分喜欢,她在公婆和丈夫的熏陶下,比普通人家女子要更加诗情画意。
而宋挽呈的儿子宋玉息则完全被常昱制作的小水车、小弓箭等小玩意吸引住了,尤其看到常喜乐给常昱买的小马,直接就追着跑,对陌生地方的恐慌感立马消失了。
小马是常喜乐委托沈家商队从别国带回来的,虽然不是什么汗血宝马,可品种非常的好。
这马是常喜乐在常昱生日的时候送的——常昱具体生日几何并不知,便以捡到他的那日算的。常昱对小马爱不释手,每天都要骑着他的小马跑一圈。其他孩子眼馋得不行,可常昱不会分享不说,那小马也是有脾气的,除了常昱和常喜乐,谁也不让靠近。
宋挽呈看着自个儿子屁颠屁颠的跟在瞧都懒得瞧他一眼的马旁边献媚,心里不由想要扶额,可又觉得自己这个做父亲的太不尽责,因为他这才反应,他似乎没有送过什么东西给自己的儿子,也不曾好好相处过。还不如常喜乐一个小小少年,真是让他惭愧不已。
常家为宛娘和宋玉息接风洗尘,里正也来了,表达对他们的重视。虽然里正在宛娘眼里不算什么大人物,可能这么重视他们母子还是非常意外的。毕竟在别处,对女子都颇为轻视。她不过是个秀才公的娘子,不是诰命夫人,所以极少会像这样,把她当做贵客上门,当地地位最高的人都会过来迎接。
常家的东西是有名的好,几位嫂嫂在常喜乐的指点下,以及有条件琢磨的情况下,如今那饭食可是村子里一等一的好。家里有喜事的都喜欢邀请常家媳妇去帮忙搭把手,而家里有姑娘的,家境又还不错的,若有机会都想送过来学一下这灶上的手艺。
日子有奔头了,大家就开始想着怎么享受生活了。
宛娘看到满桌的美食当场就给愣住了,完全没有想到农家饭食竟然会这么好。
她虽也是小富之家出身,可也知道乡下饭食是怎么样的,这完全颠覆她的认知。之前宋挽呈不是没有提过,可固有的观念让他们产生偏见,并没有真的相信,只以为宋挽呈为了让他们不担心,而故意这么说而已,没有想到果真如此。
尝一口,那可真是美味得很,竟是不比饭馆里的差!
而让宛娘没有想到的是,她融入这个村子,竟是从饭食开始。因为喜欢所以去虚心请教,一来二去,就跟大家混熟了。
原本来到这里还十分彷徨,毕竟是完全陌生的世界,尤其从小在城市里长大且不常出门的宛娘一直以为乡野村夫是很粗鄙的,可桃源村完全改变了她的想法。
这里的人虽然没有城里条件好的人家那样生活得精致,却同样知道如何享受生活。他们的日子过得安逸而满足,充满着对未来的希望,你只要站在这一片土地上就能感受到大家的热情和希望,这种氛围也让自己对生活充满了期待。
桃源村短暂的生活,一直深深的刻在宛娘的脑子里,哪怕以后成为高官夫人,享尽荣华,也难以忘怀那段美好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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