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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失之东隅收之桑榆

自从搬家之后,远离了那些不讲武德之人,我的日子过得还是蛮愉快的。 唯一不足的就是,经济依旧紧张。 为了省钱,搬家之后,我就开始自己做饭,虽然我并不会。 幸好,我最喜欢吃的是面条。煮面条,我还是会的,把面条扔水里,搅一搅,水烧开就好了。 两块钱一捆的面条,可以吃很久很久。 我最爱吃的蔬菜是大白菜——号称百菜之王。煮面条时,偶尔我会扔一两个白菜叶子进去,感觉健康又营养。 这段时间,杜乐和孙奇瑞,在他们班里混成了团宠了。 《圣经》说,“当上帝关了这扇门,一定会为你打开另一扇门”。 学习成绩与美貌,可能就是两扇不同的门。 aa的女生称为妖精的话,那cat的女生们就是小仙女。 我和白志高也非常眼馋的经常去他们班蹭课。 一下课,就会被香气飘飘的小仙女们包围住。 失之东隅,收之桑榆。 在这里,我们交到了很多朋友。 有御姐风范的李萱,有范二风格的薇薇,还有傻白甜金灵儿。 在这一群仙女中,有一位尤其的耀眼,如璀璨夺目。 皮肤白皙,细滑如玉,眉如远山,明眸皓齿,身姿如水,百媚千娇。。。 杜乐给我们介绍,“她叫采文,看起来家里很有钱,上学都是车接车送的。” 对我们这些吃饭都成问题的人来说,这都属于阶级隔阂了。 但这并不妨碍我们对美的欣赏。 美是一种稀缺资源,赏心悦目,秀色可餐,远远的看一眼就能让人心满意足。 尤其是这么精致的小仙女。 我们没课时就喜欢去cat蹭课,就当练听力了。 有意无意的,我们每次都能坐在女神的附近,或前一排,或后一排。 似乎在女神的光辉照耀下,每靠近一点,都多一分幸福。 唯一感觉不到幸福的,可能就是杜乐了。 他经常崩溃的哀叹,“新加坡华人这么多,为什么要用英文上课?!” 白志高非常赞同,狂点头,恨不得把头都晃掉,“就是就是!” “就是个头,”我抬起下巴指了指孙奇瑞,说道,“人家怎么就没你这种想法。” “那是因为他找了个好师父。”杜乐轻声嘟囔着。 白志高不明所以,也神神秘秘的凑过来,很八卦的小声问道,“为什么?为什么?” 杜乐调整了一个随时要逃跑的姿势说道,“要想学的会,得陪师父睡。” 孙奇瑞果然跳起脚来,追着去打他了。 “啊?怎么回事怎么回事?”白志高两眼放光的问我,“怎么做到的呀?” 他英语水平不行,华语理解能力倒是很到位。 但问题是,我也很想知道怎么做到的呀! 新加坡虽然是华人居多,但主要的官方语言还是英语。 别说是四六级的水平,八级的英语在这儿也不够用。 只能不断的恶补,尤其是专业词汇。 大学轻松了四年,这会儿又回到了高考备战的状态了。 看书到半夜,是司空见惯的事。 一天晚上,我正在房间里看书,时不时的,就听见楼下一阵儿阵儿悉悉索索的响声。 虽然声音不大,但在安静的夜晚,还是挺明显的。 好像是匆匆忙忙,走来走去的。 每隔一会儿,就窸窸窣窣的忙活一阵儿。 更晚一些的时候,听见威嫂急匆匆的声音传过来,“你检查一下你的证件和手机就行,钥匙什么的我都拿好了。” 然后就是威哥有气无力的回复着,“嗯,我知道了。” 威哥威嫂原名叫什么,我一直都不知道。 只是收房租时,我们的房东并不过来,而是让住一个住的比较久的人代收。 那个人,大家都喊他阿威或威哥。 他的女朋友,大家都喊她威嫂。 威哥和威嫂住在一楼的一个单间。 厨房也在一楼,所以我每次煮饭时,很容易遇见他们。 我平时并不是个很爱交际的人,偶尔遇见,也就是点头之交。 只是此时,听着这声音实在是不对劲儿,便放下了书,好奇的往楼下看了看。 压低声音问道,“威哥威嫂,怎么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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