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章为庆祝《青山乱》连载200w字,满一周年的特典自嘲章节,与剧情无关,读者可自行越过。 ps:别问我为什么写这么一章,为什么不在完结时在写。因为不是每一个作者都有幸可以装逼立人设,搞什么高冷杀手!结果一穿越就各种闹笑话,哪里还有,‘辽国篇’了。 本以为250w字能将《青山乱》完结,可每次都超纲。但愿辽国篇的字数可以控制在五十万字以内,因为李友参真的有些疲惫了。 一年三百六十五天的为爱发电,天天泡面煮鸡蛋,对身体倒也没啥损伤。但对精神的消耗打击,还是有一些的。还好受佛法熏陶,李友参深谙来则来之,去则不恋的道理。 否则,这本《青山乱》说不定早就太监了。 “后面你打算怎么写?” 李焕仙拿李友参没办法,只能负气的站在其身后,看着那眼花缭乱的大纲吐了句苦水。哪知李友参依旧我行我素,在屏幕前敲上四个大字道:“好久没见赫兰长琴了,想她吗?开篇的第一句,你好哇,李焕仙。” “还你好哇?你当你是谁?王小波吗?!” 李焕仙有些受不了李友参的臭屁德行,张嘴就嘲讽一句。哪知李友参不以为耻,反而变本加厉,故作文艺忧伤道:“三百六十五天前的今天,我跪在佛前,发誓此生不再深陷情欲泥沼。我告诉自己,要活成自己想要的模样。我想,我应该成为一名作家,于是我拿起笔,开始编织那些简单的故事。 但我发现,有些事情并不像我想象的那么简单。我用了1分12秒的时间,让自己的思绪在空气中飘荡。然后,我决定,要一步一步来,先从简单的写作开始。我要先写一部长篇小说,而我故事里的主角,就是你。” “王小波走了,又变王家卫了?我拜托你快点太监掉吧!你那破书没人看,看的人都在骂你!老老实实找个女人,结婚生子算了!” 李焕仙算是个务实的人,他不愿意看着李友参在这装腔‘堕落’。但李友参显然不同意李焕仙的观点,当场正襟危坐,颇有正义文豪的端庄道:“这个世界,无非两种人。一种,是骂你的人。而另一种……也是在骂你的人。人,大抵都是相似的。心,也都大抵是一样的。我动笔之前,便已预料到这个结局。如今,书已过半,我发现我当时的预测……大约确乎……是对的。” 被李友参的倒霉模样搞得丈二摸不到头脑,李焕仙目瞪口呆道:“你这风格变得也太快了,怎么一下子又成了鲁迅先生了?” “唉!” 只见被吐槽后的李友参又换了模样,叹气一声后,眼中闪着亮光,哀戚悲伤的情感忍不住爆发道:“自从我盘膝而坐,开始修法,我的脑海中便如潮水般涌来无尽的乱象。那段日子,真是度日如年,每一分每一秒都像是在无尽的沙漠中跋涉。 我的头脑里、心里、思维里,无一不是你的影子。你,就像是那缠绕在我心头的藤蔓,紧紧地、不断地,将我缠绕,让我几乎窒息。 我真的要被你折腾得活不下去了。你的名字,你的笑,你的一切,都像是刻在了我的骨髓里,无法抹去。 如果不把这些事情写出来,我会难受,会抑郁,会一命呜呼!文字,成了我唯一的救赎,是我在这片爱的海洋中唯一的浮木。 我必须写,必须将这份沉甸甸的爱,这份痛彻心扉的思念,化作文字,让它流淌在纸上,让它随风飘散。 只有这样,我才能在这无尽的思念中,找到一丝的安宁,才能在这爱的漩涡中,找到一丝的解脱。” “卧槽……” 被李友参的变脸大法彻底打败,李焕仙竖起大拇指赞叹道:“这哀怨口倒的,我还以为琼瑶阿姨被你请神上身了呢!” “啪!” 李友参不满意李焕仙对自己的评价,愤而拍桌而起,义愤填膺,慷慨激昂道:“学我者生,似我者亡。仿形还是取意,此乃问题之核心。是默默忍受命运无情的鞭挞,还是奋起反抗世事无常的凄凉,这两种行为,哪一种更显尊贵?成功的作者,不必再以笔墨为生,因为他的读者已成他的信徒。而我的道路尚远,再多言语亦是徒然。” 说罢,李友参夺门而出。瞧这时辰,应该是到了中午遛弯的时候了。 李焕仙望着阳台懒洋洋的懒猫,无奈的摇头道:“那就预祝你成功吧,李士比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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