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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举家迁往上海

五日后,冯国全下葬。这位仙桥镇的大人物,从此在仙桥镇就成了故事中的人物了。 这几日,苟敬霖一直在游说李与恩和李小心,让他们举家搬到上海去。他希望李与恩父子俩加入他那座医院,不是聘请他们,而是让他们入伙,跟他一起干。他觉得在仙桥镇这种小地方,连李与恩在这里都是埋没人才,更不要说李小心了。 李与恩也不想再在仙桥镇待了。他有点怕冯国平了,这些年有冯国全在,冯国平还不敢逼他太紧。现在冯国全不在了,冯家又一直在走下坡路,光景一年不如一年,冯国平更是时刻惦记着阿爹留给李与恩的“宝贝”。李与恩真担心冯国全不在了,冯国平会拿枪来逼他交出那些“宝贝”。 并且由于战乱,学堂经常停课,孩子都读不上书了。李与恩为孩子着想,也想换个地方。大儿子留洋回来,看着多精神的一个人啊。他希望女儿和小儿子也像大儿子一样,小时候有书读,长大了有出息。 于是,李与恩将药铺交给侄儿李小明和李小强,要他们兄弟俩一个看铺面,一个管药材园。他们不懂医术,可以卖药的。只要他们种好药材,管理好药铺,生活就能维持下去。 听说李家要举家迁往上海,冯国平真是大大地吃了一惊! 李与恩看似胆小谨慎,却也有这种举家搬迁的魄力,着实让冯国平吃惊。同时想到李家莫不是想暗地里转移那些“宝贝”,才举家迁走。就暗地里增派了那些侍卫去监视李家的一举一动,看他们是不是在转移那些“宝贝”。 事实上这些年来,冯国平一直没停止过对李家的监视,但是一直没看到李与恩和娟儿有什么异常举动。 搞得他一度怀疑自己当年听错了,但是又不甘心。当年他们找到阿爹时,阿爹可没有带多少银钱回来。当年自己家日子还好过,又好不容易才找到阿爹,就不去在意这种事。阿爹去世后,他们才想起来,阿爹素有“神医”之称,医术那么高明,一生医治好无数病人,其中当然不乏达官显贵,并且据说他那条辫子都是某位大人帮他保住的。 那么几十年了,阿爹不说金银满屋,起码也有个十万八万两吧?李与恩一直跟在阿爹身边,阿爹那些银钱不是被李与恩哄去了,还会给谁? 可是李家带走的,只是几个装着换洗衣服的包裹而已。那几个包裹冯国平都仔细拿眼扫过,真的看不出来藏有什么宝贝。 这么说来,恐怕那些宝贝还藏在李家院子里。冯国平暗自打定主意,等李与恩一家人走远了,就到李家院子里仔细搜查一遍,甚至可以挖下树脚墙根,定要将那些宝贝找出来。 冯家那两个公子和小姐要等到冯国全过了头七,才跟冯国全的妻子儿女一起到上海去。原来这罗氏本是上海人,多年前在上海偶遇冯国全,所谓的美女爱英雄嘛,罗氏与冯国全两个人一见钟情,罗氏硬要嫁给冯国全,就跟着他来到了仙桥镇这个小地方。就算是在仙桥镇这个小地方,有冯国全宠爱着,她的日子也过得不比上海那些中上家庭的有钱妇女差。并且冯家知道她来自大地方,见的世面多,都没人敢拿捏她欺负她,这些年她的日子是过得很滋润的。只可惜好景不长,丈夫英年早逝,让她母子三个没了依靠。 冯家也不是要赶他们走,是罗氏自己坚持要回娘家去的,理由也是这里的学堂三天两头停课,耽误孩子的教育,她要将孩子带回上海去,她也可以出去谋些事情来做,养活他们母子三个。其实还有一个原因罗氏没有说出来,这些年冯国全拿回家的钱,她都没怎么花,她和孩子的衣物多数是她父母托人从上海给她带过来的,冯国全也经常托人在大城市里给她买穿的用的,她在这里基本上没有花钱的地方,那些钱便都攒了下来,这些年来也积攒了不少。不是大手大脚花钱的话,足够她母子三个衣食无忧地过完这辈子了。 现在冯家的境况一日不如一日,看到冯国平老去猜疑阿爹以前留了什么宝贝给李与恩,老去逼李与恩交出宝贝,罗氏就担心她继续待在这里的话,有一天冯家过不下去了,冯国平会不会逼她交出她的积蓄来养活冯家这一大家子。所以罗氏还是决定早点脱离冯家的好。 苟敬霖一家和陈小姐先走,李与恩一家随后,罗氏一行人又在李家之后,三队人马先后抵达上海。 苟敬霖那家医院已近郊区,李与恩一家人就在距离医院不远的地方买了一座小院子。差不多是住在郊区了。这可是座名副其实的小院子,只有一栋二层楼房,一楼有厨房、餐厅、客厅、和一个杂物间,一间书房,二楼有四个房间和一个起居室。他们是不打算请仆人的,想着有四个房间,刚好够住,就买下了这个院子。楼房前面是个只有五十平米左右的小院子,原来堆满了杂物。李与恩一家入住后,首先将这个院子清理了出来。将院子清理出来了,娟儿长长地舒了口气,说:“这大城市什么都贵,以后我们这个小院子可以用来种些蔬菜,这样我们就不需要去买青菜了。”然后就在那里计划在这里种什么,在那里种什么,什么跟什么可以套种,在地边还可以种些鲜花…… 李与恩和几个孩子都附和着娟儿,知道她勤快,闲不住,有个小院子给她种种青菜也是好的。 到上海十日后,买好房子,将家安下来了,李与恩和李小心就到医院上班去了。因为李家的加入,医院的股份也重新分配,苟敬霖占百分之四十股,李家占百分之三十股,另一个合伙人陈世勋占百分之三十股。陈世勋不懂医术,负责医院日常事务。 陈世勋三十出头,英俊潇洒,风度翩翩,看起来很干练爽朗的一个年轻人。李小心第一眼看到他,就觉得他有点眼熟,问起来才知道,原来他竟然是陈小姐的亲弟弟。 也是这时,李小心才知道,原来陈小姐也是上海人。当初为了逃婚,才在舅舅的安排下跑到了那个山旮旯去。 也不知道陈小姐跟她那个表哥后来结婚了没有?李小心却不好当面问陈小姐这种问题,并且他到上海来这十多日里,陈小姐一直忙前忙后的帮他们找房子,谈价钱,帮忙将李小萱和李小德送进学校去读书,李小心都没有时间跟她好好叙叙旧。 把家安下来了,孩子的读书有着落了,父子俩也开始工作了。李与恩和娟儿就计划着请苟敬霖一家人和陈小姐一家人吃顿饭,表达一下他们的感激之情。 苟敬霖一家四口都来了,陈小姐却形单影只,孤身一人前来。李小心心中了然,不用问也知道,陈小姐应该没有和她表哥结婚,甚至也没有和别人结婚。席间他们从冯国全聊起,聊到了那个隐藏在山旮旯里的军医院,聊起军医院,自然免不了要谈及以前那些伤病员。这时,李小心才知道,陈小姐的表哥那次虽然治好了伤,但是在接下来的一场战争中,再次负伤,却因为没有得到及时的救治而壮烈牺牲了。李小心注意到,陈小姐在讲述这些往事时,一直是心如止水,面色平和,只是偶尔看看李小心,又看看苟建翎,脸上闪过一丝难以察觉的笑意。 李小心向来是又感激又敬重陈小姐的,现在看到她形单影只的,不免有点心疼她,却也不好说什么。看到她一杯接一杯地喝酒,苟敬霖不好出面制止,忙向李小心递眼色。李小心会意,笑着说:“陈小姐,不是我小气,今天我们的酒就喝到这里为止了。我们行医之人,最讲养生,适当喝些酒,可以养生,喝多了对身体就有害无益了。” 苟敬霖的夫人苏氏也劝慰道:“对,小心讲得对,陈小姐,心里难过不如哭一场还来得痛快,可别借酒浇愁,借酒浇愁最伤身体。” 陈小姐淡淡一笑:“没事,我酒量好,喝这点没事的。”转而又说,“我听你们的,不喝了。小心,真想不到,我们还能见面,还能在一起同桌吃饭。” 李小心打趣说:“陈小姐不是当初将我送上船,就打算这辈子不见我了吧?我可是记得你的恩情,打算回国后无论怎么的都要找到你,请你吃顿饭的。” 听到李小心这样说,陈小姐开心地笑了。陈小姐的笑声如同银铃一般清脆悦耳,她微微扬起的嘴角,让人如沐春风。多喝了几杯酒之后,她的脸颊如晚霞般绯红,娇艳欲滴,仿佛春日里盛开的桃花,散发出迷人的芬芳。 岁月似乎对她格外宽容,没有在她那如羊脂白玉般的脸庞上留下一丝痕迹。她的皮肤白皙细腻,宛如凝脂,找不到半点儿皱纹的踪迹。她的眉如远黛,眼若秋水,顾盼生辉间,散发出一种独特的魅力。她的气质高雅出众,举手投足间都流露出一种超凡脱俗的韵味。无论她身处何处,都能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犹如鹤立鸡群般引人注目。 李小心想:陈小姐今年也就三十岁左右吧,就算是在满大街都是美女的上海,她的长相也算是很出众的了,这样美丽优雅,性格又好的一个年轻女子,怎么就找不到一段好姻缘呢? “我没看错你,小心。”陈小姐拿她那双美丽的凤眼睥了一眼李小心,“你是个好孩子。又孝顺又懂事,还本领高强。” 被陈小姐这样称赞,李小心都不好意思了。李与恩赶紧说:“若不是小心有缘遇上陈小姐和苟院长一家人,并得你们相助,哪有小心的今天?你们的大恩大德,我们李家会铭记一辈子的。以后你们有什么用得着我们的地方,尽管开口就是。” 大家又客气一番,这顿晚餐才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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