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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萝

这些野民青壮身体下方不多时成了一个个血坑,待得终于清除掉原有野兽精血时,众人纷纷昏厥倒地。 柳寻示意等候在一旁的妇孺扶起他们,然后每人喂了一粒普通血丹,弥补其亏损的血液。 半晌,汤率先醒了过来。 其次醒来的竟不是鹿,而是瘦弱的陶,这倒出乎柳寻的意料。 其他人也陆续醒来,一脸虚弱,短时间内是没法修炼了。 柳寻摆手,让他们休养几天,再进行五锻法的修行。 天将黑,汤为柳寻腾出了一个石室,勉强能安顿下柳寻和窃脂。 柳寻并不在意居住环境,前世住得比这还简陋的地儿也有。 掌起兽脂烛灯,柳寻低头查看窃脂。 经过这几天的恢复,有凶兽血丹打底,还有源源不断的魂元,窃脂的腹部伤势已经彻底恢复,唯独翅膀那里还没有完好。 这也幸亏窃脂是瑞兽,鸟中异种,换作普通禽鸟,早就死在林天昊的那一掌下了。 变化境已非寻常,变化随心,煞种助力,只要煞气足够,法天象地也不无可能,但没听说过有哪个武者的煞种能够支撑变化极大体型的。 像林天昊那等半山高体型已经算顶天了。 柳寻的目光落在窃脂背后的云土上,稀薄的白云云土载于禽鸟背部,方桌大小,根本没有天上仙的玄奇之处。 但柳寻明白这只是开始,等定风之后,靠耕耘慢慢扩大云土面积,或者吞并其余云土,就会慢慢壮大到承载巨城的地步。 念头定观魂元,柳寻苦笑了一声。 还是占据魂庭不到百分之一的气态魂元,稀薄到不忍直视。 荒经中五凶一瑞图卷辅助修炼,见效依然缓慢。 要想快速成长,柳寻唯有两条路可走。 一种是收录更多的凶、瑞、灾兽精血,二是耕耘云土获得云精。 后一种办法还需定风,柳寻盯着烛火沉思,定风之物该去何处寻? 就在这时,一个矮小的身影钻入了石室,却被窃脂的身躯挡在了入口处。 柳寻转过头,瞥见来人是个脸蛋灰扑的丫头,大概十一二岁,稚嫩的脸上写满了紧张。 面对柳寻的眼神,小女孩憋红了脸,还是慢吞吞说出了自己的想法:“仙主,我能修炼吗?” 柳寻闻言一愣,随后笑道:“为什么想要修炼?” 女孩仿佛下了很大决心,克服了对柳寻的怯惧:“我想修炼了,帮阿爹狩猎食物!” “你阿爹是谁?”柳寻难得来了兴致,凑到小女孩近前,和她四目相对。 女孩握紧拳头,眼神坚定:“阿爹是陶!” “他们都笑阿爹弱小,每次都拖狩猎队的后腿。” “我要修炼变得强大,帮阿爹正名!” 柳寻闻言大笑,笑得女孩羞赧中有些期待。 “好!”柳寻认真地回答了她。 小丫头顿时露出虎牙:“谢谢仙主!” “萝,你怎么在这,快回去,不要打扰到仙主!”陶慌张地走了过来,一边小心打量柳寻的脸色,一边拉自己的女儿。 萝拍掉了陶的手,不满道:“阿爹,仙主已经答应让我修炼了。” 陶一怔,一时没能反应过来。 柳寻出声道:“凡我麾下之民,皆可修炼。” “陶,你有什么梦想吗?” 陶嗫嚅着嘴,似有千言,却停在嘴边说不出口,最后在女儿鼓励的眼神中,说了出来:“我想有一间安民城池里的作坊。” 萝惊讶地看着陶,她还不知道阿爹有这样的梦想呢。 野民讨厌安民的东西,陶却是个异类,偏偏想有一家作坊。 “我从菩那里听说了作坊这种东西,能把自己喜欢的东西做出来,然后展示给别人。”陶的神情和白天的怯懦完全不同,此时眼中泛着光彩。 他的名字叫做陶,是因为他喜欢制作东西,做出了陶器,让部落能够有器皿吃饭喝水。 柳寻点头,言语中有一种莫名令人信服的气势:“我会在天上云城中给你建一个作坊的!” 陶兴奋得差点跳了起来,终于有人懂他了。 “萝,好好在仙主身边修炼,阿爹的愿望就靠你了。”陶揉着萝的脑袋。 到了这时候,他还是想着让女儿修炼,自己浑然没有在修炼这方面努力的念头。 萝噘着嘴,柳寻哭笑不得,没想到这陶还真是另类。 在这个部落待了几日,柳寻从菩那里了解了部落的过去。 这个名为阳的部落,延续了不知多少代,到如今的首领汤已是一天不如一天。 阳部落中最年长的人会自动获得“菩”这个名字,菩以前不叫菩,自他成为最年长的人后,他就叫这个名字了。 据说阳部落最远古的时候,出过一个强大的天上仙,叫做菩陀,只是后来传承断代,阳部落渐渐变得孱弱,继承菩这个名字的也成了一个将要老死的人。 听到菩陀这个名字的时候,柳寻不禁皱眉。 前世好像在大荒赤域中崛起了一个叫做菩陀的强者,但柳寻的足迹大多遍布白域、黑域和青域,赤域艰苦,黄域神秘诡谲,柳寻并未涉及这两域,所以对后来这个菩陀并不了解。 是同一个人,还是仅仅名字相同? 柳寻摇了摇头,觉得不会出现如此凑巧的事。 阳部落的菩陀出现在远古,定然是活不到柳寻前世那时候的。 柳寻略过此事,开始为阳部落的人安排修炼事宜。 精血的选择,自然是荒经中现有收录的那几种。 其中大衔属于资源性凶兽,钦原实力不入流,实力上限极低,两者不合适作为武者修炼用的精血选择。 剩下土蝼、孟槐、颠峦,三者各有优劣。 论潜力,颠峦最强,战力也极为不俗,若以此修炼,未来变化冲阵,绝对无往而不利。 但用颠峦的精血修炼,想要在变化境如真正的颠峦那样身披石甲,恐怕还需要食用一些石头,炼出石精储存在煞种内,变化之时,便能身化真正的颠峦。 吃石头的感觉可能不会太好。 土蝼最次,仅比野兽好那么一点,以此修炼的武者速度很快。 孟槐居中,御刀兵的皮肤确是不错的能力,经过武道淬炼后,变化境时的变化身防御极强,估计比起凶兽颠峦也不诳多让。 除此之外,柳寻并没有将窃脂精血列为备选。 瑞兽牵扯气运因果等玄妙之物,窃脂是自身天上仙根基,柳寻想罢,还是没把它拿出来。 供给野民青壮选择的精血,最后只有土蝼、孟槐、颠峦三种。 柳寻将三类凶兽的能力告知汤等人,全凭他们自己做出决定。 汤毫不犹豫选择了颠峦精血:“吃点石头没啥,要挑就挑最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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