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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敬我大明

这次俘虏的最高将领是前元的平章政事达里麻、云南大理国的段氏兄弟段宝、段珍。 达里麻是个硬气的汉子,自从被俘虏之后,只要吃饱了饭,嘴里就一直不干不净的嘟囔,但求一死! 但是之前呈报给朝廷的军报上已经发出,老爷子还没见过人就死了也不像话,蓝玉也不敢私自做主砍了他。 但是就这么骂骂咧咧回京也不成,不过治这样的人,蓝玉随便用腚就能想出十个八个法子。 先用刀把敲掉了一嘴的牙,然后把嘴用布塞起来,舌头上的血液长时间不流通,再说话就会大舌头,再加上元人说话一般有口音,到时候就算让说,说的话也听不太懂! 吃饭也别吃那么多,饿不死就成。 最后还牵来了一只大黑狗,告诉他再闹就把他那玩意儿割下来喂狗,反正受俘的时候看脸不看裆! 正常的爷们儿,面对朝着自己裤裆底下的刀子没有几个不怵的。 可以不要命,但是不要命之前不能不要脸! 所以回京的一路上倒很是乖巧! 段家兄弟俩倒是个识趣的,让干什么就干什么,十分听话,看来之前被蓝玉收拾的不轻! 整个的受俘仪式很无聊,大抵就是武将们展示下大明的兵威,然后朱标上前说以后在大明的治下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做个良顺的百姓之类的云云。 这不是脱裤子放屁嘛!听得朱雄英直打瞌睡! 最后朱元璋还要在偏殿接见他们,对于两个识趣的段氏兄弟,老爷子很是满意,最后又重新赐了名字,一个叫段归仁,一个叫段归义。 真俗! 甚至还封了官儿!一个永昌卫镇抚,一个是雁门镇抚,官儿也不大,更是偏远的没边儿了。 不过对于降将来讲,待遇算不差的了! 朱雄英很遗憾,那两个段氏兄弟的先祖叫段正严,就是天龙八部里段誉的原型。 朱雄英还琢磨着这俩兄弟还能虎躯一震,施展家传绝学一阳指、六脉神剑把金銮殿闹个人仰马翻,最后施展凌波微步逃出生天! 至不济也得薅着朱元璋的脖领子正正反反来几耳光啊。 朱雄英还从来没见过有谁揍过老爷子,想想都刺激! 谁知道这么怂! 可见武侠和现实还是有差距呀! 至于那位平章政事达里麻,就没有这么好的运气了,乌拉乌拉的说了一大堆,老爷子也听不懂说的啥,但是瞅他的眼神不对,料想不是好话,直接就着人砍了! 接下来就是武英殿赐宴了,朱元璋还是面都没露,又是朱标跑上跑下的张罗。 说是赐宴,就是个意思!虽说宫里的伙食好,但你也不能真跟几辈子没吃过饭一样,豪爽的就知道咧着嘴吃! 毕竟能坐在这的人,都不缺一顿饭钱。 主要就是给几位常年打仗的将军一个机会,一个跟领导亲近的机会,也让朱标多看一看学一学,看有哪些将领能够才堪大用。 说白了,就是一顿商务酒宴,目的,就是为了让领导记住你! 当然,这个宴会最需要的就是有眼力见儿,要不然领导敬酒你不喝,领导夹菜你转桌。 能让小心眼儿的朱标记你一辈子! 是以朱标刚端起酒杯站起来,本来还窃窃私语的宴席瞬间鸦雀无声。 “咳咳!”朱标清了清嗓子: “如今圣君临朝,天恩浩荡,大明蒸蒸日上,百姓安居乐业,皆父皇之功” “父皇德比三皇、功比尧舜” “这第一杯酒,我等遥祝父皇,祝父皇万寿无疆!” 朝廷礼制,对于不同的场合接话也是不一样的,这群武夫有些知道,也有些不知道,但是他们知道一点,领导说什么,跟着说就对了。 所以他们一个个把酒杯高于头顶道: “德比三皇、功比尧舜!” “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喊的也还算整齐。 朱标四下看了看,趁着这个功夫,秦无用已经再次把朱标的杯子满上: “这第二杯酒,孤要敬大明,愿大明盛世繁荣兴旺、国祚绵长” “敬我大明!” “国祚绵长!” 连喝两杯,朱标不是这些喝酒跟喝水一个样的武夫,有些吃不住了,朱雄英赶忙端了杯水给朱标顺了下,朱标轻轻抿了一口,摆摆手接着道: “这第三杯酒,孤要敬在坐的诸君,将军百战死,壮士十年归。诸位奋不顾己、以身许国、连战连捷,才有了我大明这一片安宁祥和的景象” 一些武夫不由的觉得脸上有光,挺胸昂头,连声音都大了几分: “多谢太子殿下!” 三杯酒下肚,气氛也热闹起来。 军中嗜酒如命,这会儿离太子比较远的桌已经有人开始拼起了酒。 两个听口音像是河南籍的将领,踩着凳子四处敬酒: “喝稀!喝稀!” 而朱雄英自从酒宴开始之后就一直在想,这次为什么是蓝玉回朝,而不是傅友德,毕竟傅友德才是这次出征的主将,而蓝玉、沐英都是副将! 是傅友德主打的仗,这次的功劳,足以封为国公! 可现在的结果却是蓝玉带领京营大军回朝接受朝贺,沐英带领湖广和四川的偏师留在云南,而傅友德的中军却遣散回原籍卫所。 目前充其量算是沐英的副手!对于刚立大功的功臣来说,这已经算是十分刻薄寡恩了。 甚至云南平定后,傅友德还得轻骑回京,匆匆见过家人一面,就要跟徐达出塞,坐镇北平。 而能做到这一点的,大明只有两个人,一个是朱元璋,一个是朱标。 朱雄英仔细想了想,应当不大可能是老爷子,老爷子不太会钝刀杀人。 像记忆里蓝玉封狼居胥,一战打崩前元朝廷,风头正劲的时候,老爷子也是说杀就杀! 虽说有年龄大了时不我待的意思,但是以老爷子多年的威望,根本不会考虑那么多! 那就只剩下朱标! 可朱标是一个成熟的政客,不应该做如此不智的事情。 朱雄英突然想起来一个重要的关键点:傅友德最近几年跟冯胜走的太近了,而冯胜是周王朱橚的老丈人。 倒不是说傅友德跟太子走的不近,毕竟朱雄英之前见过傅友德,那家伙虽然有些憨,但是对于太子也是执礼甚恭,丝毫不敢违背。 但是如果和周王相比之下,就显得没有那么近了。 朝廷的统兵大将,跟藩王老丈人、乃至藩王走的那么近,你想干什么? 这是朱标给的警告,也是给他最后的一次机会。傅友德要是想的明白,回京见过皇爷爷之后,头一件事儿就是求见太子。 如果反应不过来,那多半朝廷不缺一个带兵的将军! 带兵的将军,你可以不懂礼貌,也可以吃喝嫖赌,甚至可以打败仗,但是唯一一点:政治立场绝对不能错。 “在想什么?”朱雄英正在出神的时候,朱标在旁边看着他,轻声的问道。 这时候,朱标的帽子已经换成镶满宝石的皮弁,毕竟冕冠用膳实在是不太方便。 “儿子在想为什么是蓝玉而傅友德现在?” 朱标似笑非笑:“想到了什么?” “是父亲” “嘘!”朱标打住了朱雄英的话“回去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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