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刘被架着脚不沾地走了好几里地,然后被放在一条山梁后,这个地方离得就有点远了。
“你要回去?”
老刘见这个自称是猎人的长衫客在这个地方把自己放下,就猜想对方可能是要回那片林子。
“那里有一个小分队十三个鬼子,他们可不是普通的鬼子,他们都是悄悄从南面调来准备入晋,入驻阳泉、孟县等地,组织大扫荡的精兵。
你只有一个人,武器只拿一把刺刀,这么去不是送死吗?
先避一避,老话不是说了,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以后再收拾他们。”
陈风拍拍他肩膀:“你先在这躲躲,
我在村里还有三个学生,不把这些鬼子收拾掉,他们迟早会找到村里。
虽然避一避是对的,但带着孩子,跑不远!
不如先下手为强,干掉他们,就没危险了!”
说着,他直起身,眼神有点迷离:“况且,我刚才发现,这所谓的鬼子精兵,似乎也不那么难杀。”
没错!这就是他心里的感觉。
没有动手之前,他很谨慎,很怂,连偷偷去摸一个人都犹豫了好一会儿。
但当他真的上手摸掉人家走到最后的那个兵时发现,真的好容易哦!
知道所有能瞬间致命的危险部位,是大师级徒手格杀术的根本,否则,你又怎么保证自己在一击下就能要了对方的性命?
人体有很多危险部位,很多地方,只要位置没问题,手法合适,那想弄死一个人只是轻轻用力而已。
而且,他还发现,所谓的精兵,可能打枪,战阵他没有对方的水平,但只要让他近身,自己好像能很轻松解决掉对方。
鬼子精兵。
也许,杀之不难!
之前的过于谨慎,难道是对自己的大师级徒手与持械格杀术不自信?
而且自己还有大师级的潜伏潜行技巧,又不是直接在远处就傻傻的冲过去。
“那你就这么去吗?”
老刘觉得他就这么拿着把刺刀去,无异于是去送死。
“我这有支净面匣子,你带上!”
陈风没回头,依旧走着:“我不会用!”
枪他也有,但打不准,怎么用他琢磨出来了,但怎么打得准,他还真不知道。
身后的老刘只见他一闪身,便消失在一丛藤蔓后面,不由得叹了句:“好俊的身手!”
……
陈风行走于林间,宛如清风,轻盈而毫无痕迹,游走于荆棘之间,似那狸鼠,油滑于尖利丛林而不伤分毫。
他已经拿出了收入物品栏的三八式步枪,这支世界上最长的步枪,装上刺刀便是一根不算太长的矛。
之前不够自信,所以他没真的想过真的用刺刀去解决对手。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
……
江左仁纲这次没有在队形的后面,因为自己的疏忽大意,互相掩护的同伴怎么死的都不知道,所以他这次被调到最前方开路。
如果遇上袭击,最先被打的那个就是他。
对此,他已经有了心里准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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