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喝完粥,大雨就结束了,太阳直接出来,如果不是地上的水没有干,丝毫看不出下过雨的样子。 沈志要抓紧时间去采集珊瑚:“陆公子,你可以到这林子周围逛一逛,但是别走太远。” 这个小岛,他来过很多次,上面都是和海鸟差不多大小的小动物,没有危险。 陆思哲点点头,这海边就足够他玩的,刚下过雨,估计会有不少好东西,他还是打算看看能不能多弄点小海鲜。 海鲜现做最好吃,不浪费食材。 他从家里拿了不少的调料,甚至连这边人都很少见的孜然都托苏掌柜买到了,今天海鲜不吃到饱,都有些对不起自己跑这么远。 下过大雨之后,海滩上不少的海鲜都被冲了出来,甚至石缝里面都会看到跳跳鱼。 这种鱼可以跳很高,做法简单,肉质鲜嫩,泥地里面有不少这种鱼。 本来还在陆思哲怀里的招财,看着弹弹跳跳的鱼,伸了伸爪子,强忍着想要跑过去拍下去的冲动。 两只跳跳鱼伸开鱼鳍,暴躁的跳起来,互不相让。 “喵—”白凌风终于再也忍不住。 他快速的冲了过去。踩上泥地,然后伸出爪子,狠狠的拍了下去,两只鱼被他拍的头晕眼花,还以为是对方把自己撞成这个样子。 再一次愤怒的跳了起来,白凌风再一次伸出爪子。 陆思哲看着小奶猫,身体不大,气势挺足,这两条鱼快要赶上他的身子大了。 这分明是在训练自己捕食猎物,看着玩的不亦乐乎的招财。 陆思哲叮嘱一句:“别离海边太近。”这么小的一只猫,一个浪都会被冲走。 玄夜帮陆思哲一起翻找着海鲜,它甚至找到了海胆,轻轻的咬住刺,然后扔进背篓里面。 陆思哲还发现了不少皮皮虾,春天是吃皮皮虾的好时候,个个都又肥又满满的膏。 “陆老板。”沈志举起手道。 沈志潜下水采集珊瑚,腰上别着一个小竹篓,他的手里拿了几条鱿鱼,刚刚他潜下去,运气比较好竟然能够直接用手捞到两条。 竹篓里面还有不少鱿鱼,足够他们这群人,吃一顿。 陆思哲连忙接了过来,新鲜的鱿鱼是半透明的,平常只能用鱼竿钓到,今天运气好,下雨竟然把一些冲到了岸边。 这几条鱿鱼的个头很大,足有成年男子半个手臂的长度。 有气无力的趴在地上,半透明的身体,晶莹剔透,身上的尾鳍不断地抖动着。 陆思哲找来一个大的平整的大石板,下面用石头垒起来,没有铁板,可以用石头来煎鱿鱼。 落峻看到陆思哲搬石板,就知道他又打算做好吃的了,兴冲冲的跑到林子里去捡柴火。 玄夜捡了不少螃蟹之后,就到了海边抓鱼,太小的不好吐刺,所以它只抓大鱼。 它的个子高一些,所以可以往海边走的远一些。 黑色的爪子踩在水里,只要是它见到的鱼,基本上就是一次拿下,没有漏网之鱼。 陆思哲把树枝用小刀削尖了当木签用。 刚下过雨,所以柴火都有些湿漉漉的比较难生火,陆思哲把柴火铺开,让太阳把它们晒的干一些。 毕方有些心急,这要等到什么时候。 它走到木柴旁边,狠狠的吹了一口气,嘴里吐出了一小团的火焰,那火焰直接点燃了木柴。 毕方有些得意:“叽(普通水是灭不了我的火。)” 陆思哲回头的时候,恰好看见了毕方吐火的样子,吓了一跳,打打火鸡? 毕方看到陆思哲一脸惊讶的样子有些不屑:“(叽)土包子。” 白凌风拍晕了不少的跳跳鱼,玩够了听见毕方这么说,眼神眯了眯。 趁着对方不注意,直接绕到它的后背,狠狠的扑了过去。 毕方直接扎在泥堆里面,全身上面都是腥气十足的烂泥。 落峻哈哈大笑:“嗷——(叫花鸡)” 它以前在耀州的时候,还吃过这种鸡,味道挺好的,就是不知道为什么要包裹上一层泥,有些咯牙。 白凌风走到陆思哲的面前,伸出爪子,陆思哲立即明白它的意思,刚才玩跳跳鱼的时候,上面沾满了泥土,让它不舒服。 陆思哲给他擦干净爪子,又顺便给他塞了一口碧晨果,他发现招财除了海鲜和肉类,蔬菜和水果都不是很喜欢。 招财勉强咽下嘴里的碧晨果。 他站在陆思哲的脑袋上,看陆思哲干活。 陆思哲打量了一下小黑鸡,刚才他没有眼花,对方就是从嘴巴里面吐出了小火苗。 这一定不是普通的鸡了,也是什么灵宠之类的吧,看着烧的旺旺的柴火,以后是不是不用那么费力的生火了。 陆思哲没想到小黑鸡的用处这么大,这比下蛋的用处大多了。 陆思哲拿起一条鱿鱼,迅速的划开了它的肚,去掉里面的内脏,刮掉上面的膜,这个吃起来最腥。 两条鱿鱼用木签串起来,剩下四条鱿鱼切成鱿鱼条,方便小家伙们咬着吃。 他打算做石板鱿鱼。 左右手同时开工,左边是两条木签大鱿鱼,右边是鱿鱼条。 石板烤的热热的,涂上油之后鱿鱼直接放到上面。 刺啦一声,新鲜的鱿鱼开始微微有些变小。 直到一面煎的差不多,陆思哲才翻面开始刷酱料,酱料是他临时调制的,除了他自己做的辣椒酱之外。还有碧晨果的汁水替代白糖,他还加了不少的孜然粉,这是好吃的关键。 红红的酱料涂在鱿鱼上面引得人食欲大开。 陆思哲不停的按压着鱿鱼,拿出小刀把给大鱿鱼切上花刀,这样吃的时候更方便,也会更入味。 直到鱿鱼的表面出现焦色,这鱿鱼才完全的做好了。 鱿鱼就是趁热才好吃, 陆思哲把鱿鱼卷分成四份,那两条用木签串起来的鱿鱼他和沈大哥一人一条。 木签串起来的鱿鱼会让他想起校门口的鱿鱼摊,有时候夏天吃一根鱿鱼,再喝一口冰镇过的饮料,才算过了一个完整的夏天。 白凌风想要尝一尝木签上的鱿鱼,结果陆思哲抬高了手臂:“这些不行,这是给沈大哥的。” 本来有些懒洋洋的招财,立刻跳了起来,咬了一口木签鱿鱼,刚才他就有些不爽了,沈志喝了第一碗海鲜粥。 这大鱿鱼竟然也是他的! 白凌风:“喵——(过分。)” 陆思哲解释道:“这些鱿鱼条也很好吃,你们吃着还方便。” 小家伙吃这么大的烤鱿鱼,肯定没有吃切好的鱿卷方便啊。 白凌风根本不想听这些解释,找了一个刁钻的角度,又咬另一根木签上的大鱿鱼。 完美的两条大鱿鱼,现在上面都有了招财的咬痕。 两条都被他咬过,陆思哲有些头疼,这家伙不教训看来是不长记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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