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家庄后山有一条小河,与其说是小河,倒不如说是一条被山泉水冲刷出来的小沟渠。而顺着小沟渠往上,就是曹家庄常年累月踏出来的一条小路。 此时山脚下,沟渠旁升起寥寥炊烟。 “小孟叔,今儿怎么回事啊?不在家里烤火反倒来放牛了。”一个莫约三十左右的妇女走到正在火堆旁取暖的曹孟身边说道。 “玉华,跟你说了多少次了,别叫我叔。叫名字就好了。”看了一眼来人,曹孟瘪了瘪嘴。原主人在村子里的辈分较高,眼前这个三十多岁的妇女按辈分得叫他叔。 作为一个后世人,曹孟不喜欢比自己大的人称呼自己为长辈,感觉很怪异。当然,爸爸除外。 打量着谢玉华,虽然是个农村媳妇,但是也没有因为常年累月的劳作而显得老态。当然也不会显得年轻。 齐耳短发被头上一左一右地两只发夹紧紧地拢在耳朵后面,显出一张比一般农村妇女光滑白净的脸庞。她的眼睛不大,细细长长的,但是很有神采,一笑就变成了两条缝。 此是鼻子微微上翘,尽显成熟的风韵。 哪怕此刻穿着厚厚的棉衣,她胸前依然能够看到起伏;足矣证明她的资本有多么强大。 “小孟叔,我要是叫你名字,回家我爹还不得骂死我啊。”谢玉华将牛从小沟渠旁边的小道赶了上去,随后拿起一旁的荆棘将路拦上。 在曹家庄放牛很简单,将牛往后山上一赶,随后把下山的路拦上就可以走了。等下午的时候,牛会自己来到山脚,跟着主人回家。 只有在没事的时候,村里人才会跟在牛身后。 “额”曹孟一时间无话可说。 “小孟叔,你还没回答我呢,这牛都上山了,你还不回去,反而在这里架起火来了。不打算回去了啊?”谢玉华将牛赶上山之后,并未着急离开,而是蹲在火堆旁和曹孟聊了起来。 “不想回去。” “为啥啊?家里烤火可比这里暖和多了。”曹孟的话引起了谢玉华的好奇心。 “还能为啥,烦呗。家里每天都来人给我介绍对象。我头都大了。”曹孟无奈的说道。 儿子当上了轧钢厂的领导,身为母亲当然是要大肆宣扬一番了。一听到曹孟一个月五十多块工资的时候,不只是村子里的人。就连隔壁村的都来推销自己还未出嫁的亲戚。 这两天来曹孟家说亲的人络绎不绝,曹孟被烦的不行,所以才趁着放牛的借口离开了家里。 “有人给你说媒,挺好的啊。你为什么要躲呢?”谢玉华更加不解了。 “好事是好事,但是哎,要是她们长你这模样,我也不会躲。” “不是,你听我解释,我这是比喻。我”曹孟的嘴秃噜惯了,看到长的好看的就想勾兑一下。一时间曹孟忘记了眼前这个妇女是自己村里人,直接脱口就出了。 “”一时间谢玉华脸上爬上了红霞。一双眸子看了曹孟一眼之后紧紧的盯在了火堆上。 “哎,我都老了。”看着眼前的火堆,谢玉华也没有怪罪曹孟的孟浪,叹了一口气哀声道。 “不老啊,你看村里和你一样年纪的女人,哪一个有你好看。”见谢玉华并没有生气,这反而壮大了曹孟的气焰。 “好看有什么用?还不是生不出儿子的人。”谢玉华无可奈何的说道。 “为什么一定要生儿子啊?再说了,生不出儿子也不是你的责任啊。曹家和那小子就那样。要是我以后的媳妇有你这么漂亮,别说生女儿了,就是生不出我也不会说一句她不是。”对于谢玉华家庭的情况,曹孟也是了解一些的。 谢玉华嫁到曹家庄差不多八年了,生了三个孩子,三个孩子都是闺女。而曹家和,也就是谢玉华的丈夫,他们家两父子都是重男轻女的人。 生了三个女儿的谢玉华在一个重男轻女的家庭之中,过得如何可想而知。 也正是因为这种家庭的原因,曹孟内心中有一个声音在告诉他;这么好的机会你不下手?你还对得起你的姓吗? 所以曹孟的嘴就开始了。 “哎,小孟叔,曹家和不是你。他只关心我生的是不是大胖小子,从来不会想生不出儿子也有他的原因。”谢玉华听到曹孟的话,眼中闪过一丝的后悔以及怨恨。深深的看了一眼曹孟说道。 “要我说曹家和那小子就是跟他爹学的,当初梁嫂子第一胎也是闺女。他爹天天打骂梁嫂子,直到曹家和出生才有所缓解。” “啊?曹家和不是独生子吗?”听到曹孟的言论,谢玉华有些惊讶。 “那是什么独生子啊;因为梁嫂子生了一个闺女的原因,你公公天天打骂梁嫂子;有一次喝醉了。他回家听到闺女的哭声,心烦。当时抱起自己还是婴儿的闺女就扔了出去。” “还好那时候下雪,孩子落在了雪地上,没有摔出什么好歹。可是梁嫂子怕了啊,于是梁嫂子连夜将闺女送人了。从那以后,梁嫂子再也没有给你公公好脸色。” “再加上梁嫂子后来生了一个儿子,你公公这才消气。所以哪怕梁嫂子天天给他甩脸色,他也认了。”曹孟讲自己母亲告诉自己的又给谢玉华讲了一遍。 “真的假的?”谢玉华有些不敢相信,她一直以为自己公公是怕老婆。 “这事老一辈的都知道,幸好梁嫂子这些年在你们家主事,否则啊”曹孟深深的看了一眼谢玉华。 想到公公对自己几个女儿的态度,一时间谢玉华的后背发凉。一个连自己亲闺女都能扔的人,更别说孙女了。 “不过你也别担心,只要梁嫂子还在,你公公就不敢打骂你和孩子。”曹孟看到谢玉华脸上的害怕之色安慰道。 “额,这倒也是。”谢玉华想了想确实如此,只要公公对自己有意见。婆婆看一眼,公公就不敢说话了。 “聊了这么久!你也不打算回去啊?” “不回去了,这几天家里也没啥事;他们两爷子天天喝酒,回去看着心烦。”也不嫌脏谢玉华一屁股就坐在了地上。 “吃糖吗?申城那边的奶糖,味道还不错。”曹孟拿出了在四九城买的大白兔奶糖。 大白兔奶糖虽然已经问世两年了,可是在这个缺衣少食的年代,奶糖是一种奢侈品。大白兔更是其中的佼佼者。 要知道,现在的大白兔可不是什么亲民价,而是天价。在申城那边流传着一句话,七颗大白兔就可以冲一杯牛奶。 现在也没有后世那么多的添加剂,而且种花家的牛奶也少的可怜。这就导致了大白兔的造价很高。 三块钱一颗的大白兔在这个年代无异于天价,毕竟买七颗大白兔,一个月的工资就出去了。(特地查过,七颗大白兔,普通职工一月的工资。差不多三块左右。不知道对不对?若是不对,可以告诉我。我改一下。) 曹孟之所以买大白兔,其实就是为了忽悠姑娘,彰显自己的资本。毕竟想要回报就得有投资,大白兔就是曹孟的投资。 这玩意在现在这个年代就是一个泡妞神器,当时曹孟都想买一堆放在家里,可是曹孟的身上的钞票不允许。 曹孟也想过拿现代都市的大白兔来送人,只不过曹孟放弃了,现代都市的大白兔很甜,而且包装也不同。 现在的大白兔不是很甜,但是牛奶味十足。放在嘴里满嘴牛奶香气,而且不会觉得腻。现代都市里的大白兔根本没办法和现在的大白兔相比。 高昂的价格导致城里人都很少买,更别说在曹家庄这个蒸馒头连糖精都舍不得放的农村了。 谢玉华看着自己手里的大白兔奶糖,一时间呆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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