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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浪漫至死不渝

“本来我还担心都是新手,没带什么好马,没想到来的竟然是你,既然如此,不如你跟我去马场吧,顺便还能跑一圈儿。”周十一提议。 “可以么?顾辞安会哭的吧?去马场洗马可就没什么技术含量了。”蒙古包用水需要去附近的淡水河中打水,还得用大锅灶去烧热水,养马场有专门用来给马洗澡的温水池,刚刚她大概看过,水源距离蒙古包最少也得有五公里,木桶装水,洗一匹马至少需要五六桶水,自己挑水烧水,即使有牛车代步,也是一项大工程。 “活儿怎么干还不是我说了算?”周十一挑眉,得意的样子像极了读书时班上不学好的校霸。他打远处看是典型的黑皮运动生,可是一仔细看,就会发现他眉毛头发格外浓密黝黑,那双眼睛犀利有神,长长的睫毛就跟两把刷子似的,再加上那挺直的山根和刀削般清晰的下颌线,妥妥就是一个贵气优雅的羚羊王子。 {顾辞安:听我说谢谢你,因为有你,冰冷了四季!} {这小哥哥良不良心倒是看不出来,但是这身材这样貌是真不错啊,真不考虑来内娱发展么?} {这身段……这小脸……这不比隔壁那四海八荒第一美男地道多了?} {真该死啊,这种优质男人都是谁在谈啊?让给我两天真不行么?} {哥,你要不要去ktv兼个职,我偷电瓶车包你夜!} {上边的,这里是评论区,不是无人区,网络上没有你在意的人了是吧?} {我突然发现,我不是不喜欢黑皮,而是单纯不喜欢丑的!} {拒绝男色,振兴中华!从蒙东做起——南凉\/1分钟前·西江} “那个,我们可以一起么?”见他们丝毫没有叫上自己一组的打算,卢雨薇不由得有些急迫的主动说。 简不听那意思,明显是马场更方便给马洗澡,不但节约时间,能轻松点完成任务,有傅珩之在,她的镜头也能多些,她可没忘了,她这次来参加恋综可不是为了谈恋爱来的,而且为了出道做预热的,借恋综直播的平台先赚点路人缘拉点粉丝。 不好过于区别对待的周十一只好点头,忍不住多强调一句:“干活的时候你们身边都会有骑手看着,注意听话,不要自作主张。” 一行人浩浩荡荡坐着牛车离开草原,而后开着五菱宏光尾随周十一的车直奔马场,跑马场并不远,占地面积极大,确实不愧它响亮的名头。 被牵出来让简不听洗澡的是一匹金色的汗血马,叫追风,它参加过许多长比赛,光是冠军就得了八次,它体型饱满优美、头细颈高、四肢修长、皮薄毛细,步伐轻灵优雅、体形纤细优美,再衬以弯曲高昂的颈部,勾画出它完美的身形曲线。 而交给傅珩之是是一匹黑色赛马级纯血马,满身的毛发光滑柔顺,乌黑发亮,宛若锦缎,它名叫雷霆,虽然也价值不菲,却是远远不敌汗血马的,由此显然看得出周十一对简不听的信任。 交给卢雨薇的马是一匹枣红色小马驹,叫贝兰娜,身高不过才一米五左右,看起来性格温顺,四只脚穿着白袜子,很是漂亮。 褚少卿的是一匹黑棕色的赛级纯血马,叫猎豹,只不过它是一匹退役的种公马,性格也相对温顺,额心上一条白色状似火焰的毛发显得他格外漂亮。 而周十一也牵出了一匹白色纯血马,同样是赛马级,名叫闪电,看得出养的极为用心,通体雪白,好像把西游记里的白龙马从画本子里抠出来了似的。 雷霆、贝兰娜、猎豹都戴了马鞍,其他两匹马只带了缰绳,却听周十一对简不听说:“跑两圈?” 就见简不听闻言不知打哪儿捡了根树枝三两下将披散的长发盘起,直接翻身上马,今日她穿的极为清凉,黑色短款长袖宽松衬衫,黑色基础款的高腰短裤,黑色马丁靴,配上她冷白的肤色和红艳的唇,可不就是个明艳动人的大美人么? 周十一见状也纵身一跃上了马。 {不是?马鞍呢?这也能行?} {裸骑了解一下,技术高超的人抓着鬃毛就能跑马,看得出简不听马术很绝了!} {追风这马性子烈,最讨厌戴马鞍,除了比赛的时候会用赛鞍,平时给它戴马鞍它是会闹脾气的!} {卧槽不管她能不能跑起来,就冲这一手真的帅炸了!} {诶?我老婆怎么突然变老公了!!!} {简哥!啥也不说了!来拜个把子!} “傅老师,一起啊!”女子笑的开怀,虽然逆着光看不清她的脸,却能从声音中听出她此刻定然是笑着的。 傅珩之也没废话,翻身上了马。 {梦回我的护国大将军裴咏!} {周十一是专业的也就算了,简不听骑的追风还不戴马鞍,万一出了意外不是给节目组找事儿么?} {上边的,不会云别云!周十一和简不听明显很熟,他不说什么肯定是觉得简不听的马术脱鞍裸骑没问题!} {车买了么?房买了么?媳妇娶了么?啥家庭啊不好好学习在这咸吃萝卜淡操心?} “薇薇会骑马么?”褚少卿侧头问道。他是会的,但是只限于骑自己养的那匹,这种养马场的赛马级的马,性格多少都会有点倨傲,越好的马越是难驯,即便是他自己养的马,也是在他伺候了许久才肯跟他亲近的,像简不听这种连鞍都不带说上就上,他是万万不敢的。 卢雨薇脸色微红,羞赧的说:“不会……以前读书的时候太忙了,没有机会接触这些,有机会我也想学一学,他们骑马的样子太帅气了!”说完她的目光看向简不听在马场上的身影。 褚少卿闻言问向守在他身边,或许可以说成是守在猎豹身边的骑手:“猎豹我可以上么?” 在骑手同意后,他翻身上马,随后伸手朝着卢雨薇说:“我带你遛一圈吧,速度慢些,没问题的。”说完他又看了看骑手。 卢雨薇今天依旧是类似风格但是不同款式的高跟凉鞋和白裙子,所以上马时为了防止走光便不得不侧着坐下,可能是有些紧张,她整个人都埋在了褚少卿的身前。 {一边在激情四射的跑马,一边在兢兢业业的恋爱……简不听是忘了这是个恋综了对吧?} {何止忘了,她现在在马背上撒欢儿的都乐不思蜀了!} {年下小狼狗vs温柔大姐姐也很好磕啊!怎么看起来这么搭!} {身边就有女骑手,他不让骑手带薇薇骑马,而是要自己带!这算盘珠子崩我脸上了都!谁还敢说他不是故意的!谁敢!} {弟弟也太会了吧!} 赛马是一项极为刺激荷尔蒙的运动,纯种的骏马在赛道上疾驰之时,它们的四肢有力且协调,肌肉在阳光下显得更加壮硕。马儿的奔跑姿态展现出它们的自由与活力,仿佛是大地上的流星,牵动人心。 而追风实名认证了,冠军马和其他马的差距。 三人停下后,只见简不听调转马头,对着周十一:“傅老师,给你看个有趣的。” 周十一见状似乎明白了她的用意,了然的笑了笑。 随之,她伸手拍了拍追风的右肩,只见拽的二五八万的追风,看似不情不愿,但是却标准优雅的单膝跪地,行了一个绅士礼。 而闪电同样在周十一的带领下,回了一礼。 {我人没了!救命!真的是单身久了感觉看个马都帅的眉清目秀好像住进了我的心坎儿里啊!} {优雅永不过时!浪漫至死不渝!!!} {简婊为了热度还真是无所不用其极,马儿是欠她的么?这么跪着不疼?} {周十一:你猜咱俩谁懂马?我是多吃饱了撑的才敢让我的四千万疼?} {你以为那只是一匹马?不,那是长了腿儿的北京四合院!} {周十一:可以。马:可以。简不听:可以。网友:它腿疼!} {城管都没你管得多!} 傅珩之端坐在雷霆身上,他低垂着眉眼,神色的空灵莫名为他增添了几分悲天悯人的佛性。 骨节分明的双手握着缰绳,玉白的手在雷霆黑色的皮毛的映衬下显得格外亮眼,分明是一身黑色的潮牌休闲装,却意外的显得优雅。 简不听和周十一带着马一同向他行绅士礼的画面,愣是让人觉得,这是什么神秘的朝拜仪式。 当下就已经有才华横溢的网友把这一画面截图了,换上了滤镜浅p过之后,瞬间转发出圈。 渐渐的关于这场景的议论也爬上了热搜。 绅士礼 傅珩之 简不听 裸骑 朝神 傅珩之 羚羊王子 周十一 简不听 傅珩之 绅士礼# 玩闹之后休息了一段时间过后,正事儿还是得干,给马洗澡这个任务人均200块,做完他俩今天的房费和欠款就赚出来了,下午估计还有时间去约个会。 简不听心里盘算着时间管理,一边麻利的动手给马洗澡,先让追风自己在温水池走一圈,身上打湿了之后她再拿小刷子为他梳理毛发,追风估计自己也知道自己很贵,被人伺候的洋洋得意,马儿多半是喜欢洗澡的,因此它们很是配合。 “在剧烈运动之后是不太建议给马洗澡的,尤其不能用凉水,最好用温水洗,否则它们很容易被凉水激到导致生病,刷沐浴露的时候要着重清洗它的角角落落,不然它的皮肤和毛发容易发黄,会影响它的颜值。”简不听一边洗马一边跟直播镜头碎碎念,说。 傅珩之距离她不远,他胳膊长腿长,雷霆比追风看起来还高一点,可他的速度却是比简不听还要快些。 “你很喜欢骑马么?”傅珩之看着眼睛像是承载着璀璨星光的简不听,问。 此时看着马儿的她显得格外愉悦。 作为演员,会骑马并不是硬性标准,啥都不会光靠科技与狠活照样能够拍出英姿飒爽鲜衣怒马的画面,而她马术这么好,明显已经不是单纯为了拍戏了。 “也还好,我之前不是说试戏了《元年记事》里的宠妃但是被刷下来了吗?毕竟是草原上的女子,我当时觉得也许会需要拍到骑马的画面,所以就去学了学,只不过后来没用上。”简不听说,“学了之后我发现骑马的确是一件很解压的事情,所以我时不时就会来玩一玩,然后就认识了周十一,他还帮我养了几匹马,就在他的私人庄园里。” “有机会能带我去看看么?”傅珩之转过身看了看她,亮晶晶的眼里满是期待。 这人分明已经二十八岁了,但是可塑性却极强,穿着运动服的时候好像大学生,故作姿态甚至还能从眼里透露些清澈的愚蠢,极具少年感;可一旦换人正装,沉下脸色,又成了成熟稳重、喜怒无常的爹系青年,也难怪他这般深受各大导演的青睐。 他的外套早就脱了下来,被搭在了一旁的架子上,平平无奇的半袖t恤下,那双手臂看起来就力量感十足,被泡沫沐浴露包裹着他的双手,青筋迭起的手臂莫名让人觉得有点引人遐想。 {首先,我不是变态!其次,我真不是变态!最后……算了我是,苏培盛赶紧把他给朕送到床上去!} {这是我该看的画面么?没花钱看总感觉有些占人便宜……} {我这天马行空的想象力真的丰富到让我觉得没脸见人!} {这该死的妇道,我是一分钟都不想守了……} {呵,我那是想守妇道么?我那是穷!等老娘有钱了,我天天去夜店,夜夜换男模,左边搂腰右边摸腿腿上还得坐一个倒酒的!} “好啊,有机会的话,不过我的马可没有小周总的金贵,到时候可不许失望。”简不听取笑着说,“只有一匹,还挺有名的,不知道你听没听过,它叫伯爵,只不过他现在已经不能跑了,它以前伤了腿,现在虽然装了假肢,走路不影响,但是已经没办法继续快速奔跑了。” {应该指的是赛马伯爵,它拿过六次g1冠军,六次季军,十二次亚军,也是一匹汗血马,但是听说好像是运输时卡到了马腿,造成了粉碎性骨折,还以为早就被安乐死了,没想到竟然还活着。} {听说好像是运输工作人员被人恶意收买了,所以才断了腿。} {所以说伯爵是被简不听救下了么?} {马腿结构特殊,断腿安乐死是对马好,强行治疗只会让马儿更痛苦,科普链接指路:…} {也不是不能治,只不过价格很高,而且即便救了也没办法返回赛场了,并且救治过程也很痛苦,所以赛马潜规则就是一旦断腿基本只有死路一条,除非是马主人特别疼爱或者有特殊意义的马会进行救治,其他都是安乐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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