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凉山彝族传统家庭中的社会性别意识 在彝族的家庭生活中,丈夫支配一切,起主导地位,妻子从属于丈夫,无权干预一切事务。在凉山彝族家庭生活中,由于人们认为妻子是花钱买来的,丈夫对其有支配权,所以更加重了彝族人们的男尊女卑的观念。 彝族谚语“奴上主,鸡上冠,妻上夫”。丈夫掌握子女的婚配权,妻子的任务是为丈夫家族生儿育女,特别是多生儿子,因此还有“人兴由女人,人败由女人”的谚语。无子女特别是无儿子的女性不仅在家族中无地位,在社会上也受到人们的歧视。家庭生活中丈夫若有外遇,妻子不能因此提出离婚,相反,如果妻子有外遇,丈夫却可休妻。习惯法要求女性对其丈夫忠贞不渝,用谚语“重煮的汤不鲜,改嫁的女不庄重”来约束女性。而“贤子听父话,劣子听妻话”,“顺从妻就败,顺从奴就亡”教育男性不能服从妻子。用这些谚语来灌输男尊女卑的性别意识。 凉山彝族由于家庭利益,家族利益等的需要,存在着“男尊女卑”的性别意识。认为“儿子是家产,女儿是寄养的畜”,“人要绝,女儿多,羊要绝,公的多”因此儿子多的妇女家庭地位高,因为她为家族的人口的发展壮大作出了极大的贡献,就觉得应当受到人们的普遍尊重和爱戴。葬礼和超度灵魂的仪式都非常隆重。 无有儿子者的待遇则相反,在家庭中处处受到丈夫及亲友的歧视,也成为丈夫纳妾和离婚的借口,只能忍气吞声地生活。凉山彝族至今仍盛行父子联名,若无儿子,家族的谱系便无法再往下延续而不得不划上句号。认为就因为女性没有生儿子,使丈夫断根,葬礼仪式简单,其尸架不能象有儿子的那样被抬在肩,而是象抬粪架一样双手垂直着抬到焚尸地。没儿子的人灵魂的超度是顺便搭在临时用草编成人形一起的,超度仪式简单,特别使活人难以接受的是其灵牌(也包括无儿子的男性)在被送往祖灵洞的途中,被抛弃在半路上,禁止进祖灵洞,着意味着无法与祖先们共同生活,享受不到后代们的祭品。这对无子的活这的人来说是,是致命的思想负担。彝族 “父欠子债为儿娶妻,子欠父债为其超度” 的谚语,也就是说为人父母的必须为儿子娶媳妇,传宗接代,延续家族的血缘,壮大家族的势力;为人子的则必须为双亲超度灵魂,送他们的灵魂到祖界安居乐业,享受天伦之乐。另外,由于女儿属于其丈夫家族的成员,是外人,女儿和女婿无抚养岳父岳母的义务和习惯。老人必须由儿子抚养,没有儿子的由侄子抚养。这都加重了家庭中的重男轻女。 (二)凉山彝族传统社会中的社会性别意识 凉山彝族传统习惯法是凉山人民行为的规范的准则,是世代遵守的法规,随不成文,但具有非常强的法律效力,它时刻都在影响着人们的言行,不仅解决纠纷必须以习惯法为依据,而且日常生活的一举一动也不得超出习惯法的规定。彝族民间有这样一句谚语“祖先定规矩,后代遵从之”,人们不得逾越,它即是人民调解纠纷的依据,又是说服教育人民的典范。它在凉山彝族社会生活中,曾为规范人们的行为,为社会的发展起到过积极的作用。但是凉山彝族的习惯法不可避免地打上旧社会的许多烙印。传统习惯法中的有些观念在今天看来便成了陈规陋习,有的甚至阻碍社会的发展;对性别歧视的观念很多。 在社会上提倡女子无才便是德,说什么“鸡啄的不是粮,妇说的不成话”,“妻坏成家难,纠纷女做主就败”,“妇女不当谋士,火塘不搭桥梁”,“机智的女子家败,愚蠢的女子家兴”。女子没有打仗的资格,因此还有“喜鹊不抓鸡,女人不扛枪”的谚语。 还有在凉山彝族神圣的宗教职业中。女性渐渐被挤出宗教舞台。目前,凉山彝族的宗教职业有这两种,即巫师“苏尼”和祭师“毕摩”。巫师“苏尼”男女都可以担任,而祭师“毕摩”的产生以世袭为主,以师传为辅。“毕摩”的经济收入和地位远高于“苏尼”,但“毕摩”全由男性担任,禁止女性当“毕摩”。今天凉山的祭师“毕摩”清一色的由男性充当,而“苏尼”则既有男性也有女性,但男性明显多于女性,由于有对女性的歧视和女性不洁等的观念,人们不在请女性苏尼们做法;所以现在她们已是宗教的边缘人了。渐渐的女性苏尼退出了宗教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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