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哥带着孩子们深入了贫民窟。 一般情况下,人们可能会认为世界是联通的,被电话,网络和道路。只有亲眼见过,他们才会相信,仅仅一排高大的铁丝网便能将世界分隔。 分隔出的两个世界,最短的地方间隔不到五米,这个距离是一个孩子几步就能跑到的,但有人一辈子也跨不过去。 如果用两个词形容这片地方,那就是肮脏和衰败。如果只用一个词,就是堕落。 所有东西,哪怕一颗埋地的石子都呈现着一股衰落腐败的气息,更何况是人。 这里几乎没有一条修缮好的街道,没有一扇擦拭干净的窗户。这里到处能看到街头艺人、无业游民、风尘女和瘾君子。 你看不到乞丐,因为没人会认为居住在这里的人还有余钱施舍给别人。这里的人要么放任自流,要么谨小慎微。 这里的人不愁吃的,因为不管是什么食物他们都可以下咽,只要能填饱肚子的东西他们都会吃;也不愁喝的,那些下等酒吧和街道自动售卖机里装的全是最廉价的啤酒和快过期的饮料;他们也不愁发泄,阴暗的胡同和发廊里只需要几天的饭钱就可以满足欲望。 他们可以用酒精逃避现实,却没有东西能填充从脑子里时不时蹦出来的对未来的幻想。 “而我们就是靠满足他们这种欲望赚钱的。”鑫哥如是说。 “幻想也能卖吗?”小偷不解地问。自从发现鑫哥对这里的了解是货真价实的后,他和小豪都侧耳倾听起来。 “我们卖的不是幻想。”鑫哥说。他今天心情似乎不错。“我们卖的是通向幻想的过程。我们做的是卖粉的生意。”突然停住,强调说,“记住,不是毒品!你们谁也别跟外面说咱们卖的是毒品,知道吗?!” 孩子们点头应和。 “时代不一样了。以前那些危险的什么大麻、白粉、冰毒……之类的早都被淘汰了。现在的货更安全也更高级。就像是泡腾片,只要往酒水里放那么一小粒,你就会……”鑫哥双手抱胸,做出一副忘我的陶醉表情。 小偷掐着走在旁边的小豪,生怕自己真的笑出声。 “不过这些你们暂时还不需要知道,等你们需要知道了,我自然会告诉你们。”鑫哥又恢复了常态。 孩子们跟着鑫哥‘走街串巷’。他们每个人眼里都吸收着差不多的信息,但每个人的理解却肯定不一样。 不紧不慢跟在最后的小豪全程一句话都没说过。但他的眼睛和脑子却马不停蹄地转动着。他发现了这里的‘规则’。 人群之中存在着某种等级。当遇到‘等级’在自己之上的人时,鑫哥会低头猫腰,老远就小跑过去,又是递烟又是嘘寒问暖;当遇到‘等级’比自己低的人的时候,他会扬着下巴,瞅也不瞅一眼。 如果对方也学着他之前谦卑的样子过来,他便会高兴地笑一笑,如果对方装作没看到他,他会悄悄瞥一眼,记住那人是谁。这可不是装出来的,这一定是本性使然。 人们生活在这种地方,本能地向更强大的人聚拢。而一旦获得某种地位,便要无所不用其极地去压榨身边的所有人。 不过小豪权当自己没看到,他只是在心中悄悄记住,告诫自己绝不要和这种人成为什么哥们朋友。 “听,看,学。懂了吗?”鑫哥牛哄哄地说。 紧跟在他身边的三个孩子立刻点了点头。 鑫哥又瞟了走在后面的小豪与小偷一眼,不无鄙视地说,“我看你们两个小聪明就不用学了!” “不。”小豪赶紧说,“我们得跟你学,鑫哥。你对这个地方的了解太深了。你不教我们,我们在这个地方一天都混不下去。” “呵呵!”鑫哥仰头大笑一声,回头点了点小豪。“不过如果你们真心跟着我,会很快尝到甜头的。” “什么样的甜头,鑫哥?”小偷小心地问。 “肯定是你想不到的甜头!”大壮呲着龅牙说。 “这么说你都尝过了?”小偷故作惊讶地问。 “当然,你们还不认识鑫哥的时候我们就跟他混过了!”一边脸长着胎记的周子颇为自豪地说。 “啊,真是羡慕你们俩啊,跟对人了,少走了不少弯路。”小偷故作诚恳地说。 小豪一边听着,一边窃笑。随后他才发现,整条街上最吸引人的不是鑫哥的势利眼,也不是大壮周子让人恶心的奉承,而是小偷的一头金色短发。 在洗了头之后,那颜色更显眼了。他的目光已经不止一次被那颜色吸引过去,甚至不自觉地瞥了瞥小偷的侧脸,心想,这孩子的母亲一定美若天仙…… “别扯这些用不着的。”鑫哥虽这样说,但心里却乐开了花。他认为自己绝对能驯服这五个不谙世事的小崽子。虽然其中两个看起来有点刺头,但通过今天在街上这么一走,他们应该已经知道自己的地位和影响力了。 作为从贫民窟中混出来的孩子,他在这里可认识不少人,也绝对吃得开。在他加入这个组织后,地位更是如日中天。 除了几位有关系的老板需要客气一些外,其他人他都不怕。相反,他们或许该怕他。他现在是组织的小骨干,是这个贫民窟的第二负责人,负责运输和联络。 现在,龙王更是亲自让他培养这些‘明日之星’,这是肯定他能力的证明。 不过鑫哥暗地里的想法和老大有点不一样,龙王很乐观,不过他可不会真的相信这些臭小子日后会有什么出息。 他见过太多的人拼命往上爬,结果绝大多数都摔了下来。他自己也是小心干了三年多,拼了命才到这个位置的。 这群小崽子?等他们能熬过这段考验期再说吧!现在,他只能用‘乳臭未干’来形容他们。这群家伙也许能在城市里存活,讨个饭,装个可怜谁都会。但进入组织后就完全不一样了。 任何一点错误,一点出格,一点疏忽都会要了他们的命。而且,不巧的是他们还遇到了一位狼一样的头领。没错,鑫哥知道自己是什么样的人,也知道自己能做什么,敢做什么。 这五个孩子中有三个还算老实,能听他的话,不过剩下那两个,恭顺的外表下可是藏着心眼。 这种孩子有小聪明,不会真心替他干活,不仅如此,还要时刻防着他们,以防他们从背后捅自己一刀。 不过鑫哥不太担心自己会被那两个小子耍。他知道这种人活不久。 除此之外,他要做的就是尽可能地利用他们,用道上的话说,就是要‘榨干’他们,让他们不断做事,犯错,抓住他们的把柄,让他们成为自己的看门狗和打手,真正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小弟,成为他继续往上爬的垫脚石。 对,他还要继续往上面爬,至少要爬到片区第一负责人的位置。到了那个位置,便不需要再刀口舔血了,就可以安稳地坐在自己的房间里,穿着白衬衫,系着领带,做着看似正经的工作,再雇一个有姿色和能力的秘书,光有姿色也行…… 只需要你有那个名分,别人就会敬你三分。 现场实习结束,鑫哥带着五个孩子走进了一座四层写字楼。这楼外表看起来破破烂烂,内部却像是经过重新装修过。 墙面不知道要比外面的那些建筑内部整洁多少,就连扶手上都没多少灰尘。每一层都有摄像头,甚至还加了一块空间用来安置专用电梯。 不过楼梯的样式可能改不了了,逼仄狭窄。前前后后走在上面,鑫哥提醒他们说,“一会走路说话都轻点,没被问到就不要说话,问到更不能多说。不知道这会儿胖爷在没在……睡觉。”不知为何他似有深意地顿了一下。 鑫哥口中的胖爷便是龙王的帮派在这一片区的第一负责人,负责组织的流水和账务总管理。 胖爷之所以把办公场所设置在这个地方,是因为这里是完美的藏匿地,就像一个龟壳,只要缩进里面,就很难把他弄出来。 鑫哥讨厌这个负责人。虽然在面前会表现得恭顺小心,但转过头他就会骂他是死胖子,肥仔等等难以入耳的称呼。 那个胖子坐在办公室里乐享其成,将活都交给他那个情人兼秘书的漂亮婊子干。龙王不是傻子,如果不是这胖子有点关系,是个老人物,是绝对不会让他坐在这个位置上悠哉悠哉等死的。 不过鑫哥心里清楚:早晚有一天,他会取代胖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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