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林月华回过神来时,天已经亮。她这才反应过来,自己在陈记烤鸭辛苦等老板开门买的第、一、只、烤、鸭,不、见、了……
等她下楼去找时,只在弄堂口发现了烤鸭骨头,林月华蹲下来,看着满地狼藉,闻着香味,觉得再没什么比这更伤心了。事实证明这只是她下的结论太早了……
林月华不知道的是,在她哀悼了自己的烤鸭回到楼上时,有一双眼睛一直盯着她。
此时,角落里的某人,!抽了抽鼻子,觉得这个女人比自己刚刚吃的食物还好闻。只是味道里还掺杂着其它劣质的味道,恩,不好闻。
“呜~”赶走前来占地盘的动物,某人觉得要睡一觉,这里不错,他决定以后这里就是他的地盘了!
林月华这两天总觉得路过弄堂时毛骨悚然的,汗毛直立。眼看着快到出口时,一道黑影迅速跳了出来,将林月华手中的食物抢过去就跑远了、远了、了…
什么情况?林月华觉得自己应该没有看花眼,那是一个小孩吧,虽然一头乱发,跳的比猴子灵活,跑的比兔子还快!是个小孩啊!
林月华虽然丢了第二只烤鸭,但是她现在已经顾不上那只凄惨的鸭子了。她在屋子里,像只无头苍蝇似的团团转,“孩子、孩子,怎么会有孩子呢?”
林月华端着水杯,不时地喝口水。虽然在现代也会有流浪儿,但是她只是听说过,可没见过啊!
这样的年代,有孤儿也很正常吧!林月华努力说服自己,你现在的情况也很糟糕啊,养不起孩子的!
“可是、可是,我现在收入不错,花的不多,完全可以多样一个人啊!”这样想着,林月华觉得也对。
“而且,我可能一直要掩饰真正的自己生活下去,可能一辈子也结不了婚呢。”林月华想想也许真有这个可能,略心疼自己。
所以就当提前给自己领养个孩子养老吧!于是,林月华就这样走出了给自己挖坑的第一步。
虽说决定收养那个孩子,但是林月华也不确定人家跟不跟自己回来呢。
第二天,林月华又买了一只烤鸭。是的林月华决定用“美食计”将人给勾出来。
很多年以后,林月华自己学会了做烤鸭,她对身边的人笑道:“你的身价也就是一只烤鸭,想当年,我就是用一只烤鸭把你换回了家!”
点了点某人的肩膀,坏笑:“说,对不对?”男人低头看着女人坏坏的笑容,决定不告诉她,自己是被她的笑容勾回了家。
此时,林月华咽了咽口水,轻声说:“喂,小孩儿,你在吗?”将手中的烤鸭打开,“你出来吧,我不会伤害你的,我是想请你吃东西!”
呼~,清晨穿过弄堂的风还有些微凉的,林月华想:“也许他已经走了,到别的地方去了”,正想起身回家时,小孩儿就撺了出来。
两人大眼瞪小眼,林月华决定首先开口,毕竟我是大人!这么想着,林月华脸上露出一个甜甜的笑容,“恩,你有家吗?我现在一个人住,你要不要跟我回家?我们一起生活。”
小孩儿却直勾勾的盯着林月华的脸,眼睛眨也不眨。
正当林月华觉得自己是不是看起来像坏人的时候,小孩儿伸出手向林月华的脸上摸去。
林月华愣了愣,没有动,接着说:“如果你没有别的地方可去的话,就跟我走吧,以后我可以偶尔给你、恩、我们可以偶尔买烤鸭吃。”
林月华觉得自己的邀请真是棒棒哒,有诚意又亲切。
小孩儿用手指戳了戳女人的脸,觉得特别神奇,世上怎么会有这么香、这么软、笑起来又好看的人呢!
又戳了两下,他决定了,不仅这块地盘是他的,这个女人也是他的了。一个伟大的头领,不仅要有地盘,也要有属于自己的雌性才行。
想起自己看到的狼群里头狼身边的母狼,小孩儿认真的点了点头。
林月华看到小孩儿点头,虽然觉得小孩儿的眼神怪怪的,她也没多想。站起身,对着小孩儿伸出手,说:“走吧,我们回家!”
林月华觉得“我们”这个词特别好,笑容不由自主更甜了几分。
小孩儿看着眼前的小手,有些犹豫的将脏兮兮的手放在上面,林月华像是没有留意他的紧张和污迹,一把握紧他的手!
小孩儿浑身瞬间紧绷起来,背微微弓,右手呈爪型,如果林月华知道的话,就会发现,这是野兽在受惊戒备时做出的防御和准备战斗的状态!
没有发现的林月华,对小孩儿柔声道:“我们走吧,我们就住在前面”,小孩儿觉得自己的武力比眼前的女人强多了,他是占主导地位的。
所以只是一瞬间,他就不再紧张。捏了捏抓着自己的手,小孩儿一步一步跟着女人走向他们的“家”!
这一天,对于他来说是幸运之神对他伸出双手的一天。
因为,这一天,他抓住了生命中最重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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