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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铭记历史

损失

遇难人数

11938年3月,汉口的美国刊物提到:“到目前为止,南京的日军至少杀害了8万中国人。”

1938年4月魏特琳的记录为:南京的慈善组织红十字会从1月中旬到4月14日,在城区掩埋1793具尸体,其中80是平民;在城外,掩埋具尸体,约25是平民。“

2日本外相广田弘毅1938年1月17日在向日本驻美使馆发出训令时,转引英国记者田伯烈的电讯稿。

“30万”首次出现在历史文献中。

3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决书认定:“被占领后的第一个月中,南京城里发生了将近 2万起强奸案。”

“在日军占领后的最初六个星期内,南京城内和附近地区被屠杀的平民和俘虏的总数超过20万人以上。”

4南京国防部军事法庭认定:在南京大屠杀中,被害总数共30余万人。

51946年2月15日成立的南京审判战犯的军事法庭认定:日军在南京集体屠杀有28案,屠杀人数为19万余人;零散屠杀有858案,尸体经慈善机构掩埋有15万余具。根据该判决,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的人数不低于34万。

61946年2月17日,上海《大公报》第二版,标题是《南京大屠杀案首期调查工作结束惨死同胞约三十万》,调查委员会并分函各社团扩大宣传,再鼓励人民赶快举发。

7据统计,国际红十字会在南京城内外掩埋尸体总计具,南京红十字会收埋具,慈善机构崇善堂收埋具,慈善机构同善堂共埋尸7000余具,鸡鹅巷清真寺王寿仁以“南京回教公会掩埋队”名义掩埋回族尸体400余具。

仅此5个慈善团体收埋尸体就达185万余具。

8据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收藏的《战犯谷寿夫判决书》,谷寿夫案共记录集体屠杀28案,零散屠杀858案,无辜军民被日军残杀有案可查者达886起。

其中,仅发生在中华门区域的就有378案,占零散屠杀案的43。

向井敏明、野田毅一案的判决书也提及屠杀遇害者有30余万人:被俘军民遭集体杀戮及毁尸灭迹者达19万人以上,被零星残杀尸骸经慈善团体掩埋者达15万人以上。

9南京首都地方法院检察处奉令调查敌人罪行报告书:被日军集体屠杀名,任意杀害403名,炸杀203名,合计名。

财产损失

1938年2月中旬,南京国际救济委员会委托原南京安全区国际委员会秘书、金陵大学美籍社会学教授史迈士对南京市区、郊县民众在日军暴行中人口伤亡与财产损失情况进行调查统计。

调查工作从1938年3月上旬起至6月中旬止。

根据家庭抽样调查,留宁市民财产损失约合法币4000万元,其中房屋损失约1300万,占损失总值的325;动产损失约2700万,占损失总值的675。

南京市民私人财产损失约合法币246余亿元,其中房屋损失约103亿元,占损失总值419;动产损失143余亿元,占损失总值581。

1938年9月伪督办南京市政公署根据市民呈报,上报伪维新政府内政部一份有关南京灾民状况的统计报告。

该报告统计灾前南京户口数为户,灾后户口数为户,留宁户数仅为战前南京总户数的46,被炸房屋及财产损失已达5730万元,平均每户损失750元。

截至1944年6月,根据国民政府主计处统计局所编制的损失统计资料显示,抗战以来南京公私财产直接损失仅元,其中南京市住户(市民)损失不过元,只占财产直接损失的01。

1945年12月23日,南京市抗战损失调查委员会分别在《中央日报》、《和平日报 》登载公告,呼吁民众踊跃申报。

至1946年4月10日止,各部门填报送会者计9378份,其中人口伤亡表1192份,财产损失单8186份;死亡1585人,受伤30人,房屋间(未注明间数261幢),其中乡区房屋占40,城区占60。

遗属登记

2014年9月,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发布“南京大屠杀死难者遗属登记”阶段性成果。

已征集登记1513名南京大屠杀死难者遗属,他们来自全国各地和海内外的272个家庭,年龄最大90岁,最小只有3岁。

纪念馆呼吁希望更多遗属前去登记。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4年12月,在世的幸存者仅剩100多人。

已有272个家庭共计1513名死难者遗属登记,采集了175名遗属的签名和手印。

截至2021年12月13日,南京侵华日军受害者援助协会登记在册的在世的南京大屠杀幸存者,仅剩61人。

截至2022年12月5日,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在册在世的幸存者仅54位。

截至2022年12月27日,南京侵华日军受害者援助协会登记在册在世的幸存者仅存52位。

截至2023年4月12日,南京侵华日军受害者援助协会登记在册在世的幸存者仅存42位。

主词条:《南京大屠杀史料集》、《海外南京大屠杀史料集》。

《拉贝日记》、《魏特琳日记》、程瑞芳日记、贝德士声明书、《日军侵占南京目睹记》。

《东史郎日记》、《高岛市良日记》、《小原孝太郎日记》、会攻南京的日侵略军第十六师团师团长中岛今朝吾的日记等、《朝日新闻》记者本多胜一的着作《中国之旅》。

1930年代英国《曼彻斯特导报》驻华记者田伯烈1938年初撰写了《外人目睹中之日军暴行》一书,第一次向世人完整公布了日军南京大屠杀的真相,痛斥日军制造了“现代史上破天荒的残暴记录”。

1937年12月13日,《东京日日新闻》报道了日军“片桐部队”的向井敏明、野田毅两名军官在南京紫金山一带进行杀人比赛的消息。

1937年12月18日,《纽约时报》记者蒂·德丁发自南京的首篇报道《屠戮意味着占领南京-俘虏全部被杀》,指责日军“大规模的抢劫,对妇女施暴,杀戮平民,把中国老百姓从家中赶出来,大批处死战俘与强迫征集壮丁,把南京变成恐怖城市。”公开揭露了日军的暴行。

1937年12月28日,上海英文报纸报导侵华日军在南京集体大屠杀中说:“城内无辜居民的尸体铺满了街道。

靠江边的城门口,尸体堆成山,高及一米。

汽车和载重汽车来来往往在尸体上面走过”。

1938年1月至5月间,《新华日报》刊发了十多篇关于南京大屠杀的报道,其中3月9日的报道以“日寇在南京兽行”为题,系统揭露了日军在南京杀、烧、淫、掠的野蛮行径。

1943年10月1日出版芙蓉《画刊周报》记载了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暴行。

南京的美国民间人士与其他西方国家人士在报告、制止日军暴行,救助中国民众的过程中,即时做了大量记录,并收集一些中国人士的目击证言,结集为《南京安全区档案》,1939年由燕京大学教授徐淑希编译出版。

该书收录69个文件,其中包括安全区委员会与日本使领馆人员、伪南京自治委员会等交涉的信件文书;安全区委员会请求美、德、英外交官协助对日交涉的报告;安全区委员会管理的难民所状况备忘录;1937年12月15日到1938年2月7日发生在安全区和附近地区的444个日军暴行案例。

李秀英,怀着7个月身孕,与3个日本兵搏斗身中37刀,在鼓楼医院收治并留下了影像资料。

她并赴日本进行对日索赔诉讼,在审讯期间逝世。

夏淑琴,全家9口人被杀7口,她被刺伤后从死人堆里爬出。

姜根福,(1929年12月20日-2007年12月18日),弟弟被日本兵摔死,母亲因为反抗强奸而被开枪打死,父亲被抓走,二姐因反抗强奸被刀劈死。

崔金贵,亲眼见慈善团体崇善堂的收尸埋尸过程,并确定崇善堂在埋尸时有计数。

尚德义,1937年12月6日上午11时被日军抓获,同时与1000名以上的中国男子一起被机枪扫射,绝大多数当场死亡。

他由于被尸体压住晕倒而幸免于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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