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为是说拔一根毫毛对孙大圣来说也没有甚麽损失。
这样理解,就每一句来看,是可以成立的。
但将这一联的两句按此义联系起来看,就很费解。
上句说唐僧应当千刀万剐,下句就应该赞扬孙大圣,为什么却说“一拔何亏大圣毛”
?倘若“一拔何亏大圣毛”
是说孙大圣打败了妖精,救出了唐僧等人,并没有遭受多大的损失,只不过是拔一毛之劳,则这与上句“千刀当剐唐僧肉”
的意思实在距离太远,与剧情也不类。
所以,以上对这两句的解释是不合理的,我们应该另求别解。
笔者认为,“千刀当剐唐僧肉”
的 “当”
应解为“正要”
、“将”
,用以表示时间。
王引之《经传释词》卷六云:“当,犹‘将’也。”
《仪礼·特牲馈食礼》:“佐食当事,则户外南面。”
郑《注》曰:“当事,将有事而未至。”
《孟子·离娄》曰:“言人之不善,当如后患何?”
《韩非子·外储说右》:“大公望曰:‘且先王之所以使其臣民吉,非爵禄,则刑罚也。
今四者不足以使之,则望当谁为君乎?’”
《史记·魏公子传》曰:“公子当何面目立天下乎?”
又《留侯世家》曰:“横绝四海,当可奈何?”
以上“当”
字均与“将”
同义。
“当”
不但可以一般性地表示未来时间,还可表示现在即将发生之事的时间,如《太平广记》卷三二一《司马义》云:
义以大元中病笃,谓碧玉曰:“吾死,汝不得别嫁,当杀汝!”
曰:“谨奉教。”
葬后,其邻家欲娶之。
碧玉当去,见义乘马入门,引弓射之,正中其喉。
同书卷一二九《王范妻》又云:
晋富阳县今王范妾桃英,殊有姿色,遂与阁下丁丰、史华期二人奸通。
范当出行不还,帐内督孙元弼闻丁丰户中有环佩声。
这里的 “当”
皆作“正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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