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
睡觉睡到自然醒,数钱数到手抽筋。
这是所有人类最最向往的生活。
对于凌风来说,睡到自然醒,他已经做到了。
至于数钱……
估计这辈子怕是没有希望做到了。
不过,他找到了另外一种方式替代。
那就是……洗澡。
这片茫茫的原始森林里有着不少的天然湖泊。确切的说叫水潭更合适。因为实在不大。
在凌风的住所——一颗几人合抱十几米高的树,半腰上被几根树叉托着一个由树叶和青草筑成的巨大鸟巢。
这就是目前凌风的居所。
绝对的很天然,无毒害,有利身心健康。
在他天然的居所下面,就有一个几亩大小的湖泊。
湛蓝的湖水,比大多数凌风看过的海水都要蓝。
湖水里面碧绿的水草晃呀晃……
晃的凌风心痒痒。
扑通一声,跳进湖里。
搓澡。
使劲搓。
打上香皂,沐浴露,洗发水……
只要是能偷来的,凌风从来不带遗漏的。
重生前,凌风倒是认准清扬,别的不用。
现在,管它的,只要能祛除他身上的跳蚤之类的让他讨厌无比的虫子,他就往身上使劲抹。
直到白色泡泡在水面上垒起一人高,几乎将他完全包裹,这才罢休。
深吸口气。
身体猛的沉下去。
半小时过去了……
湖面不带一丝荡漾。
凌风自然不会是淹死了。
要是会淹死,他也不会沉下去这么长时间。
这是他重生以来发现的一项新功能。
可以在水下面自由呼吸。想呆多久呆多久。
水可真凉啊……
水下的凌风不禁感慨,难怪有钱人都喜欢带泳池的别墅,大夏天,往水里面一泡,烦恼立马没有。
哗啦——
凌风钻出水面。
爪子将湿漉漉的毛发像出水女子一样甩在脑后,狠狠掬干净脸上的水珠。
爽爆了!
可当看见湖里面自己的倒影时。
又立即不爽了。
浑身长满几十厘米长的毛,毛色倒是乌黑发亮,可能是洗发水沐浴露的功劳。鼻子很长,比大象短,比猪长,足有十来厘米,嘴巴往外突出,两颗尖利的牙齿从嘴角延伸出来,闪着令人胆寒的白光。手掌脚掌又厚又硬,指甲又长又利,隐藏在长毛中的哪物件又粗又壮……
起初他以为到了阴曹地府,或者转世投胎成了畜生。可是后来发现不对,居然特么的还能说人话,比鹦鹉还流利。每次他看到那些动物生吃蛇鼠就犯恶心。看到那些动物吃草也犯恶心。看到那些动物光天化日之下交配也犯恶心……
总之,他发现自己不是动物,跟动物界简直格格不入。
可关键特么的也不是人。就是一披着动物皮,拥有人内心的怪物。
都说时间是世界上最好的良药,可以治愈一切伤痛,抹平一切怨恨,淡化一切爱恋……
可凌风觉得简直就是放屁。最起码他心中的怨恨并没有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淡,反而越来越深重。
“艹尼玛的曹启泰,老子跟你不共戴天。”凌风想想就咬牙切齿。
无论世人怎么评价婚外情,但凌风认为他跟曹启泰的老婆陈小婉那是两情相悦。碍着谁了?
曹启泰可以不爽,可以骂他打他,挨着就是。
可没想到曹启泰很绝,直接把他打晕扔到西山喂狼。
也是他命不该绝,就成了这般模样。
清醒过来也三个多月了。凌风还是怨气不减当初。
不就是偷你老婆?就算报应不爽,老子也不至于人不像人动物不像动物。
简直就是千古一朵奇葩。
“还有那艹蛋的外星人。”醒来之后,脑海里一直回荡着那些个诡异的声音。什么注入动物基因,什么飞船爆炸。凌风是不信外星人的。可是看看现在自己这幅模样,他不得不信。也只有这样才能解释的通。
“还有那可恶的白衣女人。居然连动物也勾引。”想起那个模糊的白衣女人,凌风有些哭笑不得。
说实话,他对那个白衣女人一点印象也没有。模糊记得那身飘逸的白色长裙,和那独特的淡淡香味,还有那抵死缠绵的滋味……其它的,实在想不起来了。
甚至连那场抵死缠绵究竟是真事还是梦幻都不知道。
他宁愿是梦幻。如果是真事……
美女与野兽?简直不敢想啊!
早餐时间到了。
虽然太阳已经在十点方向悬挂着。
可凌风刚刚自然醒。
这就是早餐时间。
走上岸。根本不用学,似乎天生就会抖落身上的水珠。,
像重生前他家养的宠物狗小黑哪样。
每次小黑洗完澡,都像得了脑血拴一样,身子抖个不停,很匀实那种。不用吹风机吹,抖一会,毛就干了。
那时候,凌风觉得这种动作很好笑。
现在,轮到他自己这样,却一点也不觉得好笑。
很纯粹的动作,就是为了把毛弄干。
看来以前对动物界误解有点深啊!以后得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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