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风大喜,收敛真气,感觉一股澎湃的真气鼓荡在胸间,随时都可以喷薄而出。
这种感觉真是太美妙了。
叶风让宽宽烧了洗澡水,泡了个澡,将全身的淤泥洗尽。
出浴之后,叶风整个人丰神如玉,神采飞扬,仿佛浑然变了一个人。
“小王爷,你……”宽宽都看呆了,显然她发现了叶风的这种变化。
“脱胎换骨了!”
叶风知道自己体内排出的像泥一样的东西都是体内的脏物,炼气三层让自己的整个身体都“清洗”了一遍,所有的污秽之物全部排了出来,说是脱胎换骨毫不为过。
现在的叶风绝对有信心能力抗几个壮汉,但总感觉少了点什么。
是招术!
叶风空有真气,但没有招术,好比一个大力士,虽有千斤之力,但未必斗的过人家舞刀弄枪的。
“还是要学点东西才能克敌制胜。”
左思右想,叶风便决定学一门武学或者兵器。
学什么好呢?
刀、剑、棍、棒、枪?
还是拳和掌?
对于这些,叶风并没有特殊的爱好。
叶风喜欢修炼,但其实他并不喜欢杀伐。
叶风想要的是体内源源不断的真气,然后用这种真气增长寿命,增强体魄,仅此而已。
但是李明珠实在可恶,杀意已显,自己不得不防。
“对了,不知道李明珠会不会武功,用的是什么兵器?”
叶风连忙让骆珊打听。
骆珊也很机灵,很快就打听到了。
李明珠真的会武功,而且用的是剑。
这也不是什么秘密,因为练习《神花宝典》的人大部分都用剑,这在岐国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因为《神花宝典》的优势在于速度,也就是武者三围中的敏捷,只有用剑才能最好地发挥这种优势。
当然《神花宝典》练到高深处就不限于用剑了,以气御物是更好的选择,所以真正的《神花宝典》顶尖高手都会用暗器。
李明珠应该还没有进入到顶尖高手的行列,所以她用的一定是剑。
剑乃百兵之君、短兵之祖,佩之神采、用之迅捷,在近战领域绝对是王者一般的存在。
这一点叶风并不敢小觑。
叶风想了想,对方用剑,咱就用枪吧。
枪乃百兵之王,所谓一寸长一寸强,只要不让对方近身,长兵器可以绝对压制短兵器。
“练习枪术,就这么定了!”
接下来的日子叶风决定学习枪法。
学习枪法有个好处,那就是枪法是现成的,镇南王叶振就是一个枪术大家,他所带领的军队也大部分使枪。
但叶风不会直接跟叶振学习,因为自己在叶振的眼里始终是个瞎子。
叶风让宽宽去武库找了本《枪术概略》。
《枪术概略》在军中属于基础书籍,只要想学,每个人都可以领一本。
宽宽有些不明白,小王爷要书干吗?他看得见吗?
虽然有这些疑问,但宽宽不敢多问,怕伤了主子的心。
叶风自有办法,他此次来仙界是做了万全准备的。
在王府四周,叶风都埋了眼镜,只要自己想到,随时都可以挖出一副眼镜。
之前没取出来,是因为叶风觉得没有必要。
他已经适应了瞎子的生活,况且他的视力实在是太差了,就算戴上眼镜也相当于五百度近视,这种感觉并不是特别舒服。
但现在需要看书,叶风不得已必须要戴眼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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