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追溯前因,是因为商鞅为强秦制定的大秦律法极其严苛,吏民绝不能也不敢违逆。秦律奠定了秦可以统一六国。散漫的齐楚燕韩赵魏,合六国之力亡于秦,不觉得有意思吗?更有意思的是,商鞅后来被自己制定的律法活活害死,被老秦人“车裂”。
我想说的是,别拿今天的认识去框定两千多年前的秦帝国,那叫臭不要脸。
如果说两千多年前的地球上还有哪个国家,包括那些围起一个院墙就算一个国家的城邦之国,把法律当作信仰和信条者,恐怕只有中国历史上最伟大的秦帝国了!至于备受推崇的古希腊法与秦法相比,完全是两个体系,谁优谁劣不在这里讨论。只想说世界史上的王者,包括现在的国王、总统、首相之类的在内,屈指数一数,有没有能超越始皇帝的?
之所以这么说,是想厘清几个事实。
一、陈胜吴广起义的历史意义真的是正面的吗?
二、所谓民意,难道是唯一的“政治正确”吗?
三、若民意被利用了,还是民意吗?
四、统治集团究竟该代表哪些民意?
五、有没有一种主义,是大多数人可以心甘情愿接受的主义。如何协调多数和少数,大多数和极少数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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